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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打造标准化母婴室 助力生育政策实施

时间:2021-12-20 文章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年来,宿州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将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建设内容,累计投入785万元,建成公共场所母婴室254个、用人单位母婴室11个,总面积达3911平方米,服务哺乳期妇女11.63万人次,切实为妇女儿童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助力生育政策实施。

  一是服务范围“全覆盖”。全市主要火车站、高铁站、医疗机构、4A级以上风景区、商业中心等应配置母婴室的场所实现母婴室“全覆盖”,用人单位根据职工需求建设母婴室,不断满足群众需求。

  二是结合需求“铸精品”。市政务服务大厅、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市植物园、吾悦广场等人流量大和母婴逗留时间长的单位,在达到母婴室建设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群众需求进一步优化内部环境,适度扩大房间面积,增配直饮机、冰箱等设施,增加健康素养66条等宣传内容,实现服务“升级”。

  三是推广使用“树品牌”。各单位严格执行母婴室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使用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按时保洁消毒,定期维护设备,实现母婴室标识明显、环境温馨、温度适宜、设备齐全,促进母婴室功能有效发挥。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母婴室位置,方便群众查找使用。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用人单位母婴室评比,命名18个女职工“阳光家园”,切实提升群众和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宿州卫健委)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xwzx/sxgz/56033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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