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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华鸿坤健(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复函

时间:2024-11-27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华鸿坤健(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华鸿坤健(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华鸿坤健(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华鸿坤健(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

  

  设立会计师

  事务所名称

  华鸿坤健(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合伙人姓名

  及注师证号

  李素霞 420100050128

                 陈文秀 460000510004

      三、华鸿坤健(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李素霞。

      四、华鸿坤健(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100万元。

  五、华鸿坤健(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代理记账;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此复。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411/fe3cbe55a92c4999ba1195638270ab57.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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