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监管局:以“立学”促“力行”织密织牢财政监管“法治安全网”
时间:2022-02-21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财政部《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新疆监管局持续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推动财政监管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提高站位,知法懂法。“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治随时代、社会变化而变化,能取得长治久安的效果。新疆监管局认真落实财政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深入推进财政监管法治建设。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学法懂法敬畏法律,干部谋事创业先找法律依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入脑入心。二是按照《规划》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新疆监管局“八五”普法宣传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制定措施要求并抓好落实,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依法监管能力,营造学法、守法、依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在监管工作中鼓励引导中介机构、基层部门和预算单位等参与财政普法,探索社会财政普法机制,打造财政普法大格局。
二、坚持学习,学法用法。“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新疆监管局将党建工作与普法工作相结合,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工作要求,确保党的要求和法律责任、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一方面加强《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制度以及《规划》等学习培训,将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制度等纳入日常学习内容安排,结合财政监管重要任务部署、专项重点工作实施,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宣传、研讨交流。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自治区工作要求,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平台组织全局干部参加自治区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不断加强日常学习;通过财政部公众号、财政部门户网站、国家法规库等渠道,积极学习最新的国家法规、财经政策。通过开展学法活动,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熟练掌握政策制度要求,促进提升了监管工作能力素质。
三、创新方法,普法宣法。“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新疆监管局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史讲好财政法治故事,强化规矩意识,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为深化财政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一是积极组织和宣传财政法治工作,利用国家宪法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集中开展财政法治文化和宣传活动。二是坚持以群众视角和语言开展精准普法,以“互联网+”思维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鼓励干部职工用好财政普法文宣产品,加强对身边人的宣传引导。三是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创办内部电子刊物《警钟》,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四是在财政监管执法过程中,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分析解决问题,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法治意识,以“立学”促“力行”,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织密织牢财政监管“法治安全网”。
原文链接:http://xj.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202/t20220210_37869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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