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监管局:四措并举做好农业保险综合绩效自评复核工作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财政部河北监管局高度重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综合绩效评价自评复核工作,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创新审核工作方式,抓重点、转定位、提效能、强统筹,有效提升非现场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全链条监管。
一、抓重点,做到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全面客观评价。一是吃透文件精神。财政部2021年修订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对地方综合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的具体要求。河北监管局认真分析新旧制度差异,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复核工作。二是把握工作重点。工作组重新梳理工作流程,确保复核结果全面客观。在前期开展农业保险补贴审核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明确关注重点和注意事项,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工作水平。三是以评价农业保险政策落实效果为目标,围绕财政部门履职尽责、承保公司具体实施、全省成效评价等方面开展全面复核,总结经验做法,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二、转定位,突出在综合绩效评价中的“复核”角色。主动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承保机构等单位的联系,立足在地方自评的基础上对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复核。一是基于上年度农业保险完成情况形成总体评价参考。结合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完成情况、承保土地数量、养殖数量、财政资金拨付进度等核心数据进行对照分析。二是对审核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和疑点难点,及时与当地农业农村局、保险公司核实情况,明确复核标准。三是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口径不统一等情况,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反馈,强化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按照指标释义和评价标准,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的定性、定量分析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切实做到复核工作有理有据。将扣分事项与自评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后形成正式结论,确保绩效评价程序更加规范、结果更为客观。
三、提效能,立足案头审核确保复核质量和效率。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非现场审核工作机制,提升复核工作成效。一是涉及面尽可能全面。工作组共收集包含决策部署、部门协同、计划程序等9项相关资料。二是多维比对,提高案头工作质效。全面审核自评材料及附表,对数据逻辑关系的合理性及勾稽关系的准确性进行比对,确保自评打分情况符合现行政策规定。重点查阅资金下达文件和资金拨付凭证,对资金流向、分配情况和补贴情况进行比对,核实补贴资金等重点指标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及评分。将保险机构和地方相关部门提供的承保情况进行比对,多方核实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在全面复核各地自评报告的基础上,重点抽查疑点数据,高质高效完成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综合绩效自评复核工作。
四、强统筹,打造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补贴全链条监管。在现有监管授权下,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审核、综合绩效自评复核与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等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有机结合。一是实现数据共享,拓展监管广度。注重数据比对,如将农田建设补助审核中土地面积数据与种植业保险审核中的数据进行比对。二是强化审核结果应用,突显监管深度。将保险保费补贴审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价复核之中,与自评报告进行比对,确保审核质量。三是注重后续跟踪,延伸监管长度。在完成审核工作后,按照文件要求持续开展跟踪督导。如加大督导力度,推动相关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问题研究,提升监管高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趋势性现象,与地方财政部门、承保机构等深入交换意见,开展专题调研。设计调查表格,从促进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角度加强分析,提出意见建议。
原文链接:http://he.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206/t20220628_382229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