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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财政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贵州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贵州省“十四五”财政规划的通知

  黔财规〔2021〕6号

  各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十四五”财政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贵州省“十四五”财政规划

  2021年11月

  目录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发展回顾

  (二)“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面临的机遇

  (三)“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面临的挑战

  二、“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发展的总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三、“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支持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难点堵点,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二)统筹支持实施重大战略,主动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加快培育新供给动力,加速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建设

  (五)完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支持国有资本做优做强做大

  (六)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七)提升民生领域保障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数字财政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内控监督水平

  (三)加快推进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治财理政

  (四)建设新时期财政人才队伍,培养忠诚干净担当干部

  (五)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贵州省“十四五”财政规划

  

  “十四五”是我省进入新时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贵州省“十四五”财政规划,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围绕“十四五”时期全省发展“一二三四”总体思路,明确财政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未来五年财政支持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进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局起步的重要行动指引。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贵州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财政治理提质增效,全面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催化剂和助推器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1.总体实力稳中有进。

  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五年总量达8456亿元,年均增幅3.5%,较“十二五”时期增长44.2%。中央对我省各项转移支付累计14999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55倍。总财力[]规模达22971亿元,是“十二五”时期总量的1.5倍,常住人口人均可用财力从2015年的8159元增加到2020年的13082元,增幅达60%以上。

  图一:“十二五”—“十三五”总财力情况(单位:亿元)

  

  2.支出投向聚力增效。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五年累计25593亿元,年均增长7.8%,是“十二五”时期的1.64倍。各级财政部门突出全力支持“三大攻坚战”,落实疫情防控保障,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底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重点民生领域累计支出17975亿元,是“十二五”的1.77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平均比重为70.3%,比“十二五”增加了5.7个百分点。

  图二:“十三五”重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

  

  3.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

  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出台七大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机制,转移支付制度不断改革完善,财政省直管县体制得到巩固。预算管理改革更加深入。零基预算管理改革获国务院表彰,四本预算间统筹力度更大,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详实。多举措盘活存量,资金效益得到充分释放。落实中央部署有序推进税制改革。实现“营改增”改革目标,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进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地方配套立法工作,地方税体系不断健全。

  4.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不断创新。

  出台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制度。履行出资人职责牵头推动重组贵州金控集团,在助推全省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得到增强。设立实施扶贫产业子基金,建立起覆盖全省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全省农业信贷担保联盟不断健全完善,农业保险覆盖面更加广泛。财政金融协同联动,促进全省农业农村融资难题得到有效缓解。

  5.政府债务管理全面强化。

  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1+9”系列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机制,强化政府隐性债务管控。梳理举债融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提出“八个一批”和14条具体化债措施及10条化债意见。稳妥推进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加快转型发展。建立化债激励机制、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从严整治举债乱象。积极争取中央新增债券支持全省重大项目建设。

  6.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十三五”时期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5811亿元,资金规模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88亿元,年均增幅达21.7%,为我省脱贫攻坚战场供应了充足的“粮草”。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治理、挂牌督战,实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通过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使用绩效有效提升。支持打好脱贫攻坚“四场硬仗”。累计贴息26亿元带动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行动计划完成投资257亿元。省级筹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经费1061亿元,完成搬迁近200万人。农村危房改造投入补助资金117亿元,累计改造70万户。省级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累计投入72亿元,惠及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29万人次。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三重医疗保障”制度,有效防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

  7.推动经济转型绿色发展。

  支持大数据产业加速成长。“十三五”期间省级安排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累计达13亿元。支持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五年来全省节能环保支出达720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加近一倍。出台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投入专项资金26亿元支持乌蒙山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山林生态保护修复、湖泊生态保护修复等。2017年起连续四年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煤炭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累计投入3亿元支持重点磷化工生产企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和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普惠性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全面下调。研究推动民口配套企业发展,大力扶持小微企业,“黔微贷”“贵园信贷通”等政策性融资产品切实助力缓解企业主体融资难题。出台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财政政策措施17条,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

  8.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将就业作为优先保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体系更加健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更加良好。把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十三五”全省教育支出4871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加2023亿元,增长71%。支持医疗卫生事业优质发展。大力推进健康贵州建设,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40元提高到2020年的74元,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累计投入16亿元率先在全国构建起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千方百计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到位,制定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保障措施20条,全省各级财政共筹措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达90亿元。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全面提高。落实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9.财政内部建设效能提高。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财政法治建设水平有力提升。建立起“1+7+37”[]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财政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向基层拓展。财政监督与财政主体业务融合更深,监督机制更加优化、监督内涵更加丰富、财经纪律约束更加有力。不断优化省级预算一体化系统、全省非税系统、全省资产系统等31个系统,推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配合建成省本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投入运行,信息化建设促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思想建设为根本,深化财政干部政治理论武装、业务能力武装,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过去的五年,是我省财政负重前行的五年。既有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动力实现财政增收的目标,又有国家税制改革和税费政策调整减收的任务;既要确保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又要打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阻击战,挑战重重,压力空前。面对压力和挑战,贵州财政始终坚持科学谋划和主动作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工作要求,在解决诸多困难和问题的实践中进一步巩固夯实了财政工作基础,财政改革发展取得较好成效,积累了弥足珍贵的经验:一是坚持“财”服从于“政”,找准财政工作的根本方向。二是坚持追求资金效益,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入方式。三是坚持提高财政治理效能,协同推进财税改革与财政管理。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财税政策体系,不断强弱补短。

  (二)“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全球治理机制加速变革重构,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随着全面深化改革逐步破除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不断深入拓展,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由世界工厂向世界市场转变,展现超大规模市场的独特优势。疫情后经济增速将逐步回归中速增长平台,发展的新动能快速成长,催生出更多的新模式、新业态、新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活力正在不断涌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重视贵州,给予大力支持,为我省加快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重大区域战略的带动有助我省加快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带来新的发展窗口,都为我省后发赶超带来重大机遇。新格局中的交通枢纽优势、新需求中的生态环境优势、新挑战中的战略安全优势、新理念中的特色产业优势、新征程中的政治生态优势,将不断激活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和畅通经济循环的竞争力。

  (三)“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面临的挑战。

  未来五年,既是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跃升期,又是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升级的关键时期,面临固旧育新、提质增效、乘势向上的多重任务。从财政看,“十四五”时期是考验期也是挑战期。一是财政紧运行将成为常态。随着国际经济环境动荡升级,各主要经济体“内视化”加速,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增强,我国经济潜在增速趋缓,财政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难度增大,中央财政对我省转移支付增幅趋缓,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影响的持续性尚不确定,我省财政潜在增长率下降,财力吃紧的态势或将加剧,而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趋势仍将持续,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刚需必须给予有效支持,财政收支平衡和可持续运行压力大。二是财政政策推动提质增效的效应有待进一步放大。财政部门如何妥善处理“保当前”与“谋长远”的关系,财政政策如何与金融、货币及有关调控政策协同配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畅通“双循环”,推动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协同发力,推动构建有效市场、打造有为政府,统筹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三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新时代新征程新起点,财政在国家治理的宏观调控、资源配置、战略决策等方面将更加积极有为,履行更多的责任,倒逼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朝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方向迈进,对财政自身的治理能力、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公共财政的“稳定器”作用仍需持续强化。未来五年,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基础日益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促进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重要动力,但由于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普惠、基础、兜底属性,仍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发展的总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部署,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作用和更可持续发展,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政策,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坚持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好支持贵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和支持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新时期财政工作,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体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谋划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增强全省重大战略、重要领域的财力保障,更好的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紧扣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可持续、保基本的原则安排好民生支出,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推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财政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之中,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促发展与保安全两手抓的原则。加强财政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支持全省围绕“四新”抓“四化”和三大战略行动的财政政策体系,把更多财政资源聚焦于推进改革发展、保障重点领域和加强薄弱环节上。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建立各类关联风险评估机制,高度警惕和防范各类风险向财政转移集聚,支持相关部门主动化解关联风险,在稳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基础上,为未来财政政策实施留出空间。

  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政府长期过“紧日子”、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的思想,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坚持勤俭节约的基本原则,妥善平衡和处理好各种关系,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执守简朴、有保有压、厉行节约,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强化三年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不作过高承诺,把有限的财力花在刀刃上。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权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平普惠、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构建系统完备、法治健全的财政制度框架,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财税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增强财政政策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强化财政统筹支持重大战略部署的作用,资源配置、政策供给向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发力,支持我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化”建设;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统筹发展与安全,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既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又切实保障财政安全,实现财政改革发展可持续。

  1.财政收支规模迈上新台阶,财政运行稳健可持续。

  逐步建立孵化成长机制,以围绕“四新”抓“四化”建设为切入点挖掘培植财源,完善以税收收入为主的财政收入体系,非税收入征缴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落实国家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工作部署,税制结构进一步优化,“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收入征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财政收入保持与经济协调增长,“十四五”时期全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2%,到2025年实现1970亿元左右。财政支出力度保持适度强度,支出结构更加合理、投向更加精准,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更加有力,财政运行稳健可持续。

  2.预算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区域财政关系更加均衡协调。

  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衔接挂钩机制。研究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加强省以下各级财政的协同配合,充分调动各市县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理顺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省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逐步建立基层“三保”长效保障机制,坚决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转移支付进一步聚焦区域财力不均衡,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3.财政统筹能力迈上新台阶,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充分运用跨年度预算平衡、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调控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与一般公共预算间的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统筹、调度、盘活能力,增强财政资源配置的完整性,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财政资金、国有资产、金融资源协同,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研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分担方式,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杠杆撬动作用进一步放大,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投向有利于补短板、增后劲、提效益的领域。

  4.财政“放管服”迈上新台阶,改革发展推动系统集成。

  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权责清单,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更好发挥,推动释放经济增长潜力。按照有利于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财税体制改革痛点难点逐步突破,改革“组合拳”进一步发力显效,推动实现改革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

  5.财政防范风险能力迈上新台阶,财政支撑保障作用更加有力。

  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法律法规和系列政策措施,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积极争取中央新增债券和优惠国外贷(赠)款支持,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强化隐性债务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强化财会监督,推动建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财政内部控制链条进一步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能力稳步提高,财政在防风险、保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支持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难点堵点,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围绕提质增效推进新时期财政管理改革。

  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和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完善社保基金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加大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推动财政政策公开。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推进部门和单位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支持完善人大对预算的监督评议机制,指导省以下财政部门推动预决算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财政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研究,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用,从更长周期、更广范围谋划政策和预算安排,使中期财政规划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对各类合规确定的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项目,要根据项目预算管理等要求,将全生命周期内对财政支出的影响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地方政府举债要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科学测算评估预期偿债收入,合理制定偿还计划,增强预算编制的可持续性。

  结合我省实际,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本级财力水平等,完善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化体系,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推进预算安排同项目要素完整性、预算执行进度、审计指出问题及整改情况、绩效评价结果、项目评审情况“五挂钩”。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完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组织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的制度办法。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除突发性、应急性事项外,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进一步规范预算调剂行为。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逐步扩大执行范围,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

  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有效衔接。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压实绩效责任。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

  持续规范国库和财务管理,防范运行风险隐患。完善财政国库运营管理,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统筹协调国库库款管理、预算执行与政府债券发行,确保库款平稳安全运行。严格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严控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清理整治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建立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预算资金拨付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暂付款管理,严禁以拨代支,除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并列入预算的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拨付财政资金,在逐步消化存量暂付款的基础上,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强化收入退库退付管理。

  推动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进程完善并推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加强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利用,为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推进会计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加强农村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地位。通过统筹各项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优先予以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通过开展运行监测、激励奖补等措施,督促市县做好保障,防范化解“三保”风险。提升民生政策可持续性,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对拟出台的民生政策和项目,全面分析对财政支出的短期和长远影响,对评估认定财政难以承受的,一律不得实施。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清理规范不可持续、不合理的民生政策,严禁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客观评估中长期支出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

  2.紧扣治理现代化加快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

  继续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逐步形成稳定的省以下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按照已出台的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文化、国防等领域的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适当增加和上移支出责任,避免基层过多承担。按照中央部署适时推进农业、水利、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协同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健全均等化导向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落实市民化奖励政策,继续引导市县政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结合辖内新型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供给等任务,统筹自身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为转移人口提供基本民生保障。推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相衔接,围绕“人钱挂钩”事项,合理测算公共服务支出成本,动态调整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加大常住人口因素的分配权重。统筹做好增强省级调控能力和推动财力下沉,强化省级促进地区间财力均衡配置的主体责任,推动财力继续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的激励支持力度。

  促进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强化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全面监控、支出绩效目标和支出执行进度“双监控”,防止挤占挪用或沉淀闲置。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应用,建好实名台账,拓展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加强县级财政运行监控和库款监测调度,增强基层“三保”能力,确保财政直达资金体现政策取向,切实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水平。强化行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促进财政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

  3.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新阶段税费制度改革。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贯彻“十四五”时期国家推进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改革,进一步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推进各税种与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的衔接与协调。落实消费税改革要求,合理确定改革后增量部分各级分享比例,保障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收入分享后县级治污的主体责任。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逐步培育地方主体税源,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部署稳妥推进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碳减排等有关改革。

  4.持续完善政策体制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严格落实国家政府债务管理法律法规和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完善我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政府债务“借、用、还”一体化管理。依法依规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政府债务,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举债管控,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严格将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政府债券利息偿付约束机制,依法将地方政府债券本息纳入预算管理,坚决落实偿债责任。按照中央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的应用,守住法定政府债务不发生风险的底线。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依法依规通过统筹安排预算资金、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措施化解隐性债务,逐步降低我省政府债务风险等级。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加强隐性债务风险排查。坚持常态化债务风险防控报告制度,完善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问责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债行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5.积极推进国有资源资产综合管理、统筹管理。

  理顺国有资源资产监管机制,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跨期配置效率。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推动各部门各领域信息整合共享。不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机制和成果运用,逐步建立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推动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促进资产节约高效利用;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领域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逐步厘清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调整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资产配置管理效能,逐步强化对资产的分类管理和横向统筹,推动盘活、调剂长期低效运转、闲置以及超标准配置资产,从严配置、规范处置、跟踪问效。推动资产评估行业改革发展。

  (二)统筹支持实施重大战略,主动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

  1.支持推动重大区域战略部署,推动高质量建设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立足新发展阶段,积极拓展开放合作空间,全力支持参与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泛珠三角区域建设,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经济圈的合作,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建立完善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节点优势,完善毗邻区域省际间合作机制,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注重打造支持参与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财政政策体系,推动建立健全以效益为导向的投资决策机制,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着力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研究建立依据投资效益科学安排预算内投资的长效机制,推动实施投资项目事后评价机制,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支撑。

  2.支持发展开放型经济,推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

  支持申建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办好重大国际开放活动。发挥贵州“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载体功能,完善政策机制支持省级开发区加快发展,支持开发区培育升级,优化省内区域合作共建机制。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支持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将贵安新区打造成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支持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支持贵阳国家高新区、贵阳国家经开区、遵义国家经开区、安顺国家高新区等加快发展,支持推进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建设,打造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支持推进开放口岸建设,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支持实施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加大利用外资力度。

  (三)加快培育新供给动力,加速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

  1.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助力构建高质量发展工业产业体系。

  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构建高质量发展工业体系的引导撬动作用和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持作用,用好中央基建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拓展投资空间,做大做强产业基金,灵活运用贴息、后补、奖励、股权投入等方式,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多渠道支持优势产业发展。更加注重引导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上中下游产业有效衔接,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支持做大做强十大工业产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支持加快发展优质烟酒和生态特色食品产业,推进现代能源产业发展,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促进现代化工加快发展。支持以大数据电子信息、新型建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新型工业,发展健康医药等特色产业。优化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深入推进产业领域融合发展。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壮大工业企业主体,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发展。

  2.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高质量发展城镇体系。

  着力培育壮大都市圈和城市群,强化县城的重要载体作用,大力支持发展县域经济,涵养培植财源,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镇。提高财政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因地制宜培育和激发区域发展动能,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引导优化城镇消费环境,发展城镇服务经济,支持提升城镇品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支持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功能,有序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研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根据基础设施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对公益性设施按照支出责任划分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对准公益性设施通过财政补贴、使用者付费、社会筹资等方式落实管护责任,采用市场化方式开展经营性设施建设管护。着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3.支持推进旅游产业化,构建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体系。

  加快发展以民族和山地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业,支持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服务业全面发展,推动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入,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推动“旅游+多产业”深度融合、集群化发展,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支持建设多彩贵州旅游强省。推动智慧旅游发展,重视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业态,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引导激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推动文创、文体等产业创新发展。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中国(贵州)智慧广电综合试验区等项目建设。

  4.支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高质量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5G网络、数字化融合改造、创新研发平台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云计算服务产业、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通信业等集群集聚发展。引导大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特色优势产业与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数字化治理,支持“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数字民生体系建设,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落实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以天使投资、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公司债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支持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

  5.支持开展大生态战略行动,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完善财政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多元化投入的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支持推进自然保护地等保护体系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石漠化综合防治力度,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入推进“双十工程”。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偿机制,提高补偿资金的使用绩效。充分利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生态环保发展基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我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通过政策刚性加基金弹性叠加等投入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加快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引入碳减排评价工作机制,科学谋划、管理环境友好类项目。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完善珠江上游生态补偿机制,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完善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机制,探索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收益管理制度。

  6.支持实施“六网会战”,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探索创新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资模式,通过政府投资基金、PPP、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投资,推动政府和市场形成有效投资合力。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构筑多层级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军地共建共享。推进传统水利向绿色现代水利转型发展,加快解决区域性水资源短缺和工程性缺水。支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推进以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构建畅通的现代流通体系,补齐水运短板,完善口岸交通物流体系。

  (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建设。

  1.注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增强欠发达县区“造血”功能,强化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用好产业合作、东西部协作等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切实保障不返贫和不发生新的贫困。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推进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四园四美”美丽乡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和文化振兴,支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激发脱贫人口发展内生动力。

  2.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机制。

  加强财政“三农”投入保障,调整优化原财政相关专项资金,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加强和改进涉农资金分配,着力解决制度、资金碎片化问题,过渡期前三年更加注重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使用绩效。加快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相关制度,到2025年,以市(州)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加大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项目的投入力度,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销售流通体系等的建设。支持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加快做大担保规模,进一步拓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振兴农村集体经济。

  3.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推动农业质量效益提升。

  大力支持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支持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和强化种粮农民补贴,完善利益补偿机制,落实产粮大县支持政策,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及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增加保险品种,提高特色优势产业保险覆盖面,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增强农业产业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农业科技和农民技能,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丰富乡村经济新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完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支持国有资本做优做强做大。

  1.逐步健全具有适应性、普惠性的现代财政金融政策框架。

  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财政和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应登尽登。健全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明晰权利与责任。切实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对贵州金控集团、贵州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的出资人管理。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引导普惠金融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农户、失业人群等难以获得有效金融服务的弱势群体,引导普惠金融服务扩面、增量、降成本、防风险。进一步优化政策性金融,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扶小支农、坚持保本微利、优化风险补偿、落实扶持政策。围绕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引入各类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强项目监管,完善投资回报机制和退出机制。创新方式用好金融系统资金,支持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进一步研究引导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举措。支持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厘清财政与金融关系,逐步健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财政财务监管体系,稳妥有序支持地方金融风险处置。为企业牵线搭桥,探索利用国际金融组织非主权贷款、担保、股权投资等有效方式,促进企业参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性。

  2.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

  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制,研究完善基金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边界责任,推动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发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撬动金融社会资本加大对“四化”及生态环保建设支持力度。加强财政预算对设立或注资政府投资基金的约束,加强政府投资基金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研究建立市场化运作政府投资基金等长效机制。支持交通运输等领域投融资模式创新,逐步构建权责利相结合的投融资政策工具体系。通过资本化、证券化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做优做强区域性股权市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支持国资国企更好发挥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支持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布局调整,更多向保障国计民生的公共领域、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更好服务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现代化。

  (六)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1.优化服务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进一步推动生产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实现产业链逐步向高端转变。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增强企业扩大再生产能力。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性保险和金融服务供给体系,推动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创新支持方式,强化财政对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和建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研究实施结果和目标导向的科技经费投入绩效管理,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推进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健全更加协调的金融支持体系,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引导集聚创新要素,支持“双创”基地建设。

  2.落实国家鼓励消费的财税政策。

  持续提升传统消费,大力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强化消费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体系,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发展。支持发展大健康和养老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商贸和会展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等新模式新业态,孵化新兴市场主体。根据中央部署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政府采购交易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导督促各采购预算单位落实支持创新、绿色低碳、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研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与支持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公共服务改善、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化建设。

  (七)提升民生领域保障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1.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支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做好教师工资保障和队伍建设,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建设贵州特色职业教育,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并适时动态调整,用好专项债券加强职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完善教学科研激励机制,增强创新资源和政策的整合供给,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政策工具促进科学事业发展,加速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动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发展。支持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

  2.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易地搬迁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支持双创示范基地、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建设。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升劳动力就业能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规范初次分配,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动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力度,增进社会公平。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推动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登记信息系统,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3.健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健康贵州建设。

  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保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发展,推动医疗大数据和大健康产业深度融合。提高人口优生优育水平,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注重人口老龄化应对,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发展体育和全民健身,健全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体系,促进体育产业和养老产业互动融合。

  4.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托底保障政策供给。

  支持健全分类分层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建立健全救助标准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升社会福利保障能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福利机构建设和慈善组织培育。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配套政策,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做实市级统筹,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精算平衡和良性运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逐步实现各级各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全覆盖,强化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增强救助时效性。支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保障,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青年成长发展。

  5.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机制,研究完善对储备保障、应急管理、山地紧急医学救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防灾备灾等领域的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支持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研究构建公共财政应急机制,加强应急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和风险挑战的保障、应对和处置能力,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融合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坚持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贯彻贵州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有关行业组织的党建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实现深度融合,为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二)健全数字财政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内控监督水平。

  强化财政信息化应用支撑,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优化财政治理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基础性工程,将内控监督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逐步形成财政业务顺向衔接、逆向反馈的“闭环”,加强内控制度执行,进一步强化对财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协同推进内控内审工作,持续完善内控制度,抓好内控执行,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大数据支撑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稳妥推进财政数据资源“聚通用”。探索“区块链”等在财政管理中的嵌入和应用,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推广运用,数据系统更加智能化人性化,夯实筑牢财政信息化网络安全“防火墙”。

  (三)加快推进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治财理政。

  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及时总结财政改革成果,梳理需要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完善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制度,提高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全面履行依法治财理政职能。

  (四)建设新时期财政人才队伍,培养忠诚干净担当干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突出干部的政治素质考核,精准科学选贤任能,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加强财政干部资源统筹,完善干部交流培养机制。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有关部署,坚持把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作为干部教育培养的重要载体,构建与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系列政策,提高财政干部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

  (五)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优化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聚焦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拓展纠治“四风”成效,铸牢反腐倡廉防线。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加强对财政分配、审批权等的监督,构建财会监督长效机制,促进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逐步提升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提升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监督的能力,夯实财会监督工作基础,加强财税政策制定和预算管理监督,加大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强化会计评估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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