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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落实电商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暨行政指导会

时间:2021-03-30 文章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会议现场

  3月12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落实电商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座谈会暨行政指导会,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余兴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从网络交易、广告、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12315投诉举报等方面分别指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淘宝、京东、苏宁、字节跳动、美团、饿了么、量子美食等省内外15家大型电商平台负责人就履行电商主体责任、诚信规范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通报了2020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查办国内知名平台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案件办理情况。介绍了省市场监管局督促电商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和2020网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通报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交办我省办理的网络买卖空包等案件办理情况。

  会议介绍了即将颁布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商登记注册、小额交易界定、平台核验信息频率、平台报送数据信息时限等都做了详细的解读,希望广大电商企业在《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后认真学习贯彻。

  会议强调,近期,部分电商平台内有些商家借建党百年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网络非法销售“特供”“专供”类商品和“纪念章”及伪造“纪念币”等行为,希望平台企业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商业营销宣传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内部管控,立即组织自查,全面下架清理违法违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加强监测监管,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从重从快处罚,切实维护良好网络市场秩序。

  会议要求,电商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部门的决定、通知、要求,切实做到合法合规守信经营。要对平台内经营主体登记许可信息履行核验和定期更新义务;要对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搭售行为、格式条款中的重大利害关系内容、保健食品等进行显著标明或印制警示语;要建立电子商务安全交易制度,在商品服务质量、信用评价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投诉举报、消费争议解决等方面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要积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提供有关数据信息;要畅通投诉举报、消费争议解决渠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cjg.henan.gov.cn/2021/03-13/2108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