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监管局:充分发挥监管职能 助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提质增效
时间:2023-01-07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切实保障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需要。甘肃监管局始终扛牢财政监管职责,严把资金使用效益关,认真扎实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彰显为民情怀。甘肃监管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全力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履职尽责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找准工作方向,弄清工作重心,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周密安排部署,夯实工作基础。审核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局领导担任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抽借业务骨干配强审核力量,统筹部署推进审核工作。根据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反复推敲、科学制定审核工作方案,逐项明确审核对象、审核内容、审核步骤、工作安排等内容,细化责任分工,抓牢审核关键,为高质量完成审核工作打好基础。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文件,吃透政策精神,掌握要点方法,统一标准口径,做到心中有数。积极主动向财政部有关司局请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报工作进展,确保上下信息畅通,政策理解精准到位。
三、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为保证审核工作高效有序,积极与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互通口径、数据共享。一方面,提前嵌入地方工作环节,督促地方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梳理绩效评价佐证资料清单,明确资料报送要求,提高报送资料质量;对财政及住建部门反馈政策内容不明确的事项及时予以解答,确保政策理解不出偏差。另一方面,在省级财政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送的年度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绩效评价自评表等材料基础上对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分析,对需要补充的材料清单及时发送相关部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全面审核把关,提高审核质效。以自评结果为依托,从严开展案头资料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和建设效果进行审核,确认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分配下拨,是否存在滞留、在项目单位长期闲置等问题,同时重点关注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和实施保障情况,是否存在安居工程未按期建成、未有效保障群众需求等问题。根据案头审核结果,结合部门上报数据,精准选点深入开展实地调研,查阅原始凭证、核对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情况、审核项目台账、查看项目进度、追踪审计整改情况等,不断提升审核效果。对于未实地抽查的市县,通过收集资料和数据,采用横向比较和纵向分析进行评价,进一步提升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五、坚持目标导向,确保资金效益。建立科学评价机制,摆问题、勤沟通、早反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政策建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针对个别被评价单位存在未建立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预算执行率不高等各类问题,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及时向被评价单位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推动规范管理。密切跟踪绩效评价整改落实情况,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督促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中央专项资金切实发挥引导作用,体现惠民效果。积极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兄弟监管局先进做法,举一反三,主动作为,不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原文链接:http://gs.mof.gov.cn/dcyj/202212/t20221223_38595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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