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监管局:积极探索自评监管新模式 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新成效
时间:2023-12-11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新疆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将绩效自评抽查复核作为加强预算绩效监管的重要抓手,将监管重点放在关系民生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项目上,积极探索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绩效自评监管新路径,逐步实现监管模式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持续提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质效。
一是探索建立“分领域渐进式全覆盖”绩效自评长效监管机制。即在全面收集上年度所有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简称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基础上,每年按照不低于20%的数量比例,分领域选取转移支付资金进行重点抽查复核,实现5年一轮全覆盖监管。在选择项目时,尽可能将涉及某一领域的所有转移支付资金一次性全部选中,既避免出现某些部门年年被抽查,增加基层负担,也便于发现和集中反映某一领域系统性、机制性等深层次问题,从而督促有关资金主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举一反三”集中整改规范,达到“立足当下,利于长远”的监管效果。
2023年,新疆监管局结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实际,优先选择贴合兵团农业生产特色、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复核,项目类型涵盖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生态环境、自然灾害救灾等多个领域,项目抽查复核范围覆盖中央财政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以及与上述转移支付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或政策的兵团各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通过抽查复核问题推送,涉及的兵团部门深刻认识到绩效自评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表示今后将在资金下达时同步强调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把规矩挺在前面”等。此外,未被抽查到的其他资金主管部门闻讯后,也纷纷咨询绩效自评有关政策规定,更加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和流程。抽查复核工作很大程度上发挥了“辐射带动”良好效应,大大提升了各兵团主管部门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探索建立“以监管局为主把全局,第三方机构为辅深参与”的稳定有力的绩效评价监管队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众多,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报告复核工作涉及行业部门多、政策面广、专业性强、印证材料数量巨大。为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力量作用,新疆监管局综合考量人员资格、工作经验等因素、筛选认定了具有丰富绩效评价经验的第三方机构人员,形成一支“以监管局业务骨干为主带队把握全局、第三方机构人员为辅助深度参与”的稳定有力的绩效监管工作队伍。具体抽查复核过程中,监管局人员全程督促指导第三方机构做好抽查复核各项工作,重点把控抽查项目选择、疑点辨别与问题定性等关键环节;第三方人员扎实做好基础资料收集梳理、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落实、行业数据汇总分析印证等庞杂的事务性工作。共同做好与被抽查单位的座谈、访谈及结果反馈、建立完善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数据库等。实践证明,这种方式能够实现优势互补,保障工作质效等。
三是探索建立“多环多点分段”抽查复核工作模式。相比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涉及资金种类多领域广,业务类型差异大,子项目繁多。为了提升工作质效,迅速把握各行业部门业务运转流程、资金管理使用特点,从而抽丝剥茧、精准发现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探索建立“多环多点分段”抽查复核工作模式。明确以“多环”为整体框架,即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嵌入“多点”进行复核,即重点关注绩效指标设置、绩效指标分解下达、资金分配下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资金使用管理、过程绩效监控、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应用等关键点;“分段”实施抽查复核,即按“进点座谈—资料收集—访谈深入—追加印证资料—向下穿透查证—梳理问题—初步交换意见—问题正式反馈及汇总上报”的阶段有序推进工作。这一模式的采用,使抽查复核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分工更加明确,问题查找定性更精准、与被抽查单位的沟通交流更充分。做到既坚持原则,维护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的严肃性,又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客观公正的结论。工作组定期按此模式有序对照推进、及时复盘总结,积极向财政部有关业务主管司局请示政策疑问,在实践探索中积累工作经验,针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监管发现的问题,从调整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不断推动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监管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原文链接:http://xj.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311/t20231129_39188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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