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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管局:“三有”确保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时间:2024-03-09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山西监管局以“三有”扎实开展山西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并助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夯实评价基础,要有“备”。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深入了解绩效评价工作推进中的淤点堵点难点,主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绩效评价中的突出问题,持续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起来,着力推进科学谋划工作和细化工作相结合、开展绩效评价和深化调查研究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等三方面加强管理,切实通过绩效评价工作推动重点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提质增效。二是集中学习研讨。组织人员全面深入学习财政部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文件和相关政策依据,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同时面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疑难问题,用好周报制度,及时向财政部及相关司局请示。三是强化沟通对接。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与电话沟通等形式,与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加强信息互通。确定工作安排,传达财政部政策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共同研讨文件政策。四是深化评前调研。综合采用访谈、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山西省医疗救助资金投入情况,资金使用等情况,为后续正式开展绩效评价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范工作方式,要有“法”。一是科学设计评价方案,全面研判资金成效。结合实际,统筹考虑资金规模及其他因素,选取资金规模较大、问题较多的2个地市4个县区作为现场评价对象,提升评价选样的科学性。二是完善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综合运用数据收集、资料审阅、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多元化方式了解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的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实际状况。实事求是结合客观情况评分,对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1个三级指标逐项开展评价分析,做到每项得分、扣分理由充分、证据确凿,确保评价结论客观公正。三是扎实开展问卷调查。救助对象满意度是医疗救助项目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因素。评价组选取4个县100名受救助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并根据调查对象的问卷答题情况及反映的问题,进行问卷分析,收集各类意见建议,为全面客观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四是深化“评调结合”,深入医院基层,了解群众对当前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综合分析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在执行政策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研究形成相关调研材料。五是高度重视评价结论的反向验证。评价组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在初步形成绩效评价结论时,及时向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意见分歧,充分沟通,达成共识,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完备,结论客观公正。

  三、督促问题整改,要有“效”。一是督促立行整改。对于能够立行整改的问题,严肃指出存在问题,纠正执行偏差,推进以评促改。二是强化实时反馈。在工作过程中,及时向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反馈问题情况,督促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进持续整改。三是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工作中和结束后,分阶段总结绩效评价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不断巩固和提升现有预算绩效监管效能,拓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推动形成“执行、反馈、完善”的闭环管理机制,不断巩固监管成果,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原文链接:http://sn.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402/t20240222_39291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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