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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24]183号)

时间:2024-05-17 文章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关于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吉财粮指[2024]183号

  

  为促进生猪生产和流通,推动生猪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63号),现清算下达你市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386万元(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中,收入科目列“1100299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及时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请在收到奖励资金后,于60日内与同级畜牧业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和绩效目标(见附件2)报省财政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备案。预算执行中,请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表

  2.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7日

  

  


原文链接:http://czt.jl.gov.cn/zwgk/zzfg/202405/t20240513_3160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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