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财政:落实“藏粮于地”战略 全力支持“田长制”
时间:2024-06-04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以来,衡山县财政局认真落实田长制相关工作要求,着力增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意识,严格执行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采取激励政策、以奖代补、监督考核等硬措施,切实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长效机制。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田长制”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耕地种植补助、耕地恢复工作实施方案,出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相关办法,细化到具体项目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夯实生产基础。探索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模式,实现了由财政单一投入向多元投入转变。引进社会资本,撬动5115万元总投资,推动高标准农田1.65万亩建设,有力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同时,坚持农地农用,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禁以任何名义违法占用耕地,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设施建设占用耕地实行“进出平衡”。
三是加大统筹力度。将田长制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持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统筹资金支持田长制工作运行。2023年全县完成耕地恢复3685.86亩,奖补资金1290.05万元。明确耕地保护底线目标任务,县级财政按5元/亩的标准,计提田长制考核、耕地保护奖补资金,共计拨付耕地保护奖补资金281.7万元,切实为全县耕地保护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是强化督导考核。积极参与专项检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到各乡镇督促“春苗行动”“永久基本农田流出核查”“耕地恢复”“增减挂钩回头看”“退返项目整改”等工作,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验收准备。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一月一点评、一季一排名、一年一考核兑现的运行模式,将资金使用成效纳入乡镇田长制考核范围,根据耕地保护重点任务,以100分制细化量化到每一个小项子项,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hy/202405/t20240528_33313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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