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科技馆处置资产的函
时间:2024-08-21 文章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省科协:
你单位《关于申请报废省科技馆老馆部分国有资产的函》(皖科协办秘〔2024〕5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省科技馆部分资产(共79件、资产原值合计101,003,32.52元),经单位组织技术鉴定,零部件老化、无法使用且无维修价值以及搬迁至新馆后无法继续使用等,拟报废处置。上述事项已经你单位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同意报废处置上述资产。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项由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产权交易机构等公开进行。
三、请你单位督促省科技馆依规做好资产处置相关事项,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现行财务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资产信息更新,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8月14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省科协下属省科技馆报废资产 | ||
资产占有单位 | 省科技馆 |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 省科协 |
审批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批复文件 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科技馆处置资产的函 》(皖财资函〔2024〕179号) |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6号)等。 | ||
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展品等 所在地:合肥市 账面原值:101,003,32.52元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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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zt.ah.gov.cn/public/7041/149562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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