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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财政:“三个坚持”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时间:2024-08-21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津市市财政局紧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目标要求,坚持高站位统筹推动、高标准警示教育、高压力监督执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一、坚持高站位统筹推动。局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一是抓动员部署。4月17日,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高站位研究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局机关2个党支部迅速跟进,第一时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部署,全面营造党纪学习教育浓厚氛围。二是抓责任落实。制定《津市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列出党纪学习教育计划清单,明确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学习要求,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三是抓组织推进。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小组。定期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并组织开展党纪学习研讨。各党支部根据上级下发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工作提示单,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任务,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二、坚持高标准警示教育。牢牢把握“党员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把深入学习《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确保财政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是把思想教育置于首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条例》4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4次,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1次,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3次,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等形式共开展集中学习8次。二是用典型案例警示提醒。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参观澧县王家厂暴动陈列馆等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忠诚与背叛》,邀请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宏玉同志为全体干部职工解读《条例》,深刻剖析财政系统周枭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以交流研讨检验成效。各党支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开展《条例》交流研讨活动,紧扣“六项纪律”,通过领导点、自己查、互相帮等多种形式,深入查摆剖析部门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三、坚持高压力监督执纪。把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作为锻造过硬财政队伍的重要载体,通过进一步严格监督执纪,让全体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一是日常监督常提醒。紧盯日常办公、请销假、内部安全、履职尽责等重点工作,强化“八小时外”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严格按照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真正让财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聚焦重点防风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常态化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效衔接起来,一体推进,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三是严格执纪强震慑。对于纪律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及时批评教育纠正,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个别问题发展为普遍问题。利用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cd/202408/t20240821_33435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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