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追加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4-08-22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预〔2017〕1170号)规定,经审核,现追加你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经费(详见附件)。此项经费列入2024年政府支出分类相关科目,请专款专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408/ce891f7e4a624fc1b5dacfa60b7ad6f8.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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