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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4-08-28 文章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220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4〕852号),经研究,现将项目预算指标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按规定用途使用,分别列入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并接受财政部重庆监管局等部门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对照渝发改投资〔2024〕852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预算执行结束后,对照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附件: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

  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县

  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金额

  合计

  8000

  1

  江津区

  2000

  2

  合川区

  2000

  3

  永川区

  2000

  4

  铜梁区

  2000

  项目代码

  10000013Z135060000070

  科目列报

  功能科目

  农林水支出(213)

  经济科目

  按支出内容列报

   

   

  


原文链接:https://czj.cq.gov.cn/zwgk_268/zfxxgkml/zcwj/qtwj/202408/t20240822_1354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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