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的通知》

时间:2024-09-04 文章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促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山东省数字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相关部署,结合我省采购实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体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政府采购向数字化发展,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落实国务院“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及财政部进一步提高采购组织效率及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的重要措施。随着政府采购管理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各市电子交易系统统一接入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我省政府采购已从过程管理信息化步入了采购活动数字化的“数字政采”新阶段。为解决当前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我们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监管效能,以具体任务为切入点研究印发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三部分,明确了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责任要求,对照《山东省数字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当前焦点难点和重点,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应用,夯实数字化工作基础。要求全省各级积极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应用,规范采购组织流程;稳步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属地化应用试点,提高系统使用便利性;完善交易系统功能、性能,提高系统支撑能力;规范交易系统标准接口,促进跨系统数据交互顺畅。二是大力推广电子合同应用,提升合同签订效率。明确要求全省政府采购原则上使用电子合同,支持各市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使用一体化印章体系或全省公共资源互认的电子印章,避免重复办理。三是积极扩展大数据应用场景,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聚焦政府采购重点、焦点,确立大数据模型;统筹完善政府采购基础数据标准,规范采购数据生产;将数据结构化作为系统建设改造基本要求,促进数据价值最大化;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系统优化和运维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建立需求协同机制,对各级提出的全省平台改造、优化需求,统筹规划实施;建立新增功能发布机制,便于用户了解使用;健全运维机制,持续提升运维服务水平。

  下一步,将指导各市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数字化工作,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

  

  政策文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23/10/25/art_10564_1031785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