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三项举措”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时间:2024-09-10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赣县区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创新发展;市场主导,政策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不断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完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推动村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实现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双增收”。
一是成立服务中心。发展集体经济单打独斗将难成气候。赣县区坚持党建引领,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集体所有、合作经营、市场运作、民主管理”的管理模式,在全区各乡镇成立19家由党委领导的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建立村级集体资源资产台账,因地制宜谋划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并聘请第三方专业会计公司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打造“三资”管理服务的“一站式”平台。各乡镇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抓总、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策、信息、项目、资金、乡贤能人等优势,积极开展合作共建共享,走活了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盘棋”。
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只有懂经济才能发展经济。赣县区真金白银招贤纳士,配齐配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专业操盘手”。每个发展服务中心明确由乡镇党委组织委员担任主任,聘请1-2名集体经济发展专职经理,负责资本运营、产品研发、市场运维等工作。农村职业经理人实行“基酬+考核绩效+创收奖励”的薪酬机制,对经济增收基础指标未完成的,扣除30%基酬;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功的,按经营性收入不超过10%的标准发放创收奖励,最大力度激励专职经理工作干劲。同时,鼓励各发展中心选聘兼职经理,掀起能人志士全员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热潮。目前,该区共聘请农村职业经理人28名,兼职经理75名。
三是坚持政策引导。赣县区多次组织开展了对村党组织书记的轮训,且每期培训班都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列入重要培训课程,聘请省、市专家为培训班授课,通过理论学习、政策引导、案例解剖等鲜活事例,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各级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先评优、提拔重用,以提高各级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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