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启动全市新《会计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
时间:2024-09-24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新《会计法》宣传学习质效,近日,宜春市财政局举办全市新《会计法》专题培训,约2000名财务人员参训,辐射效应覆盖市县乡三级行政事业单位,由此标志着全市新《会计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培训会特邀从事财经领域教学研究多年的高校专家授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重点围绕新《会计法》的修订内容及意义进行深入讲解,同时结合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在“三公经费”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案例进行重点剖析,旨在深化参训人员对《会计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的理解,力促财务人员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财会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主动适应财会工作新挑战,推动会计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会计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是发挥会计工作基础性作用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宜春市财政局立足工作职责和业务实际,主动作为、精心谋划,研究制定了系列宣传活动,全力推动新《会计法》宣传贯彻落实落细。下一步,将根据宣传活动的总体安排,通过联合普法、知识竞赛、交流座谈、专题调研、主题征文等多形式、多载体,向社会各界及广大会计从业人员加大宣传,提高新《会计法》知晓率,同时,加强财会监督,用新《会计法》相关要求指导管理会计工作,约束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行为,规范会计行业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4/9/11/art_39211_5006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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