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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4〕38号)

时间:2024-10-10 文章来源:河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4〕38号)

  一、项目编号:HB2024034140210080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张家口分院专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以下简称专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泰逢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台头村双凤大街东三巷1号

  被投诉人1: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张家口分院

  单位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杨家坟北路24号

  被投诉人2: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和信同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同通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惠南路8幢4号楼0601号

  四、基本情况

  专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于2024年5月24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6月19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和信同通公司。2024年6月20日,投诉人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24年6月26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2024年7月4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为:本次采购核心产品“防爆型安全阀在线检测仪”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一)核心产品:防爆型安全阀在线检测仪欧迪美特公司无ST-3000IV型号,文末附欧迪美特公司防爆设备合格证,证书上无“ST-3000IV”型号,详见证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4〕38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409/t20240926_2082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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