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单独立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4-11-27 文章来源:辽宁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部署,依据《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研究确定“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研究”为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单独立项课题选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简介》(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附件3)活页。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简介》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二、科研基金项目立项采取单位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方式进行立项。
三、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四、立项课题需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五、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日期截至12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从地方财政研究网(www.dfczyj.com)或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并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WORD电子文档,加盖公章的《项目申请书》PDF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邮箱(lnczkyjj@163.com),并电话告知基金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寇明风
联系电话:024-22709936;13940396465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邮编:110032
附件1: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单独立项课题简介.docx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czt.ln.gov.cn/czt/zwgkzdgz/czgg/gsgg/202411251055544328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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