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4-11-27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根据《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4〕18号)规定,财政厅下达2024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000万元,用于补助部分县(市、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川财农〔2024〕18号等规定实施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4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c102362/2024/11/26/ad11ccc4b01543a4b984d15daa73c8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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