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财采投处〔2024〕137号
时间:2024-10-10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投诉人:北京中航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20号2幢2层211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40048)(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4日;采购项目评审日期:2024年7月17日;采购结果发布日期:2024年7月17日)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事项简要概括如下:
中标供应商北京清航紫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机载宽带自组网设备”的品牌型号为希诺麦田HEPBURNP35,制造商为希诺麦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经该制造商官网查询,此型号的产品发射功率为2*3W,达不到招标文件中发射功率10W的要求;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质疑答复函中针对质疑事项(三):在质疑办理期间,相关中标供应商回函称“其为本项目提供的‘HEPBURNP35’是制造商希诺麦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北京清航紫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专门定制的高功率加强版机载宽带自组网设备,并且北京清航紫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与希诺麦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签订了《关于高功率加强版宽带自组网设备HEPBURNP35的销售合同》,其发射功率为2*10W(20W),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与制造商希诺麦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核实,HEPBURNP35并无定制版高功率加强版本,此型号的产品发射功率为2*3W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对中标供应商回函进行尽责核实,导致相关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事实成立,故对此进行投诉。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经查证,中标供应商(北京清航紫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机载宽带自组网设备(品牌:希诺麦田,型号:HEPBURNP35),制造商为希诺麦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经向该公司函询,其复函内容为“经核实,确认附件中北京清航紫荆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与我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是真实的。我司制造的机载宽带自组网设备满足‘整机发射功率:≥10W’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czt.hlj.gov.cn/czt/c110781/202409/c00_317732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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