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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4〕42号)

时间:2024-10-15 文章来源:河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4〕42号)

  一、项目编号:HB2024023601100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经贸大学2024年校医院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0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信弛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30号御景半岛花园2号楼0726-0727

  被投诉人1:河北经贸大学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被投诉人2: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相关供应商:河北赛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553号201

  四、基本情况

  “河北经贸大学2024年校医院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02包”于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5月14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2024年5月15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赛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5月16日石家庄信弛科技有限公司向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024年5月23日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石家庄信弛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2024年5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采购人/代理机构回复我司质疑,对我司质疑答复不正面回应事实,缺少具体内容,缺少事实依据,我司对答复不满意。河北赛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本次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严重不符,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中“采购人/代理机构回复我司质疑,对我司质疑答复不正面回应事实,缺少具体内容,缺少事实依据,我司对答复不满意”的部分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中“河北赛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本次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严重不符,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部分缺乏事实依据,该部分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4〕42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410/t20241012_2088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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