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悦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时间:2024-10-15 文章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我厅于2024年10月10日受理了安徽悦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悦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姓名:姚慧茹。
四、各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 注册会计师编号 | 国籍 |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 从业经历 |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 |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 ||||||||
姚慧茹 | 110100320179 | 中国(内地) |
| 否 | 否 | 9 | 6 | 是 | 是 |
刘菊仙 | 340100070001 | 中国(内地) |
| 否 | 否 | 27 | 17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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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czt.ah.gov.cn/czdt/tzgg/149643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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