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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行政处理决定书(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

时间:2024-10-29 文章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浙财执法〔2024〕83号

  

  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金基观岛庭苑7幢7-12室

  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1号楼3楼

  被投诉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

  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28号C-35号

  

  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编号:ZJ-2431923,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9月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4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2024年8月14日我司参加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的招标项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项目编号:ZJ-2431923)的投标。我司在价格分比第二名高2.9分的情况下,商务分比对方少4.4分。我司通过详细对照评审标准进行自审和与中标单位对审,认为我司商务得分至少不输给中标单位。我司认为招标公司在商务技术分评比过程中有失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导致影响项目招标结果。事实依据:一.资信情况评审内容: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得分最高3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能体现评审要素:内容包含休闲食品的供货。我司的业绩证明是浙二、浙一、浙江省妇保以及浙江省儿童医院等三甲医院同类业绩,并每个项目都提供了评审要求和本项目采购标罗列的同类产品名称的休闲食品的结算发票。中标单位虽是提供同类业绩,但没有与采购方单位等级相同的医院业绩,没有或很少能与本次采购方招标标的产品名称品类相同的业绩证明发票。因此我司认为该评审内容横向对比得分应我司高于中标单位一点。不然评审要求的类似项目和体现评审要素的休闲食品供货要求就无法得到体现。二、技术响应: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清单”中的所有要求,得满分;不能完全满足所有要求的,每一个序号的产品扣1分,扣完为止。我司对采购清单的七大品类的700个单品,均详细提供了各单品的进货渠道、对应品类的进货发票、厂家证件和进货协议或授权,而中标方主营进口产品,针对本项目标的的700个单品只提供了极少部分产品的厂家证件,缺少进货发票、进货合同等资料(如招标标的中的可口可乐、农夫水、娃哈哈水之类常规饮料、大米、棒冰、国产日用百货、自制饮品原料等产品在招标前对方没有经营)。因此横向对比的响应得分我司应明显高于对方。而招标公司却对产品索证证明资料未做详细评审,均做满分处理,有失公正。三、仓储和加工 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冷链库得2分。供应商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供应商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我司在仓库自建了装空调的冷链库用于储存糖果巧克力、蛋糕等产品,提供了照片和冷库空调发票,招标公司认为我自建的冷库不符合要求得分为零分,而说中标方租赁的冷库得分为满分。我公司还同时提供了法人方和军控股公司氧生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冷库证明。投标资料详尽提供了守望法人与氧生供应链公司的所有权关联证明、公司章程,氧生供应链的冷库照片,租赁合同等资料。以上资料足以证明我司的冷链库条件资质要好于中标单位。所以该评审内容的我司得分为零分,对方满分完全不公正、不公平。(详见招标公司的质疑书答复)2.仓储设备,如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我司在仓库中装有防止夏季高温影响食品品质的控温降温的空调,并提供了空调发票和5台5匹空调的照片(我司届时可提供夏季电费支付发票或收据证明)。而中标单位仓库没有安装该评审内容的关键设备空调。因此本评审内容得分我司应高于中标单位,而不是招标公司评比得分造成的本末倒置。四、配送:运输冷藏货车的情况:每拥有1辆得1分,最高2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我司在业绩证明中就有此类产品,进货发票也有冷冻冷链产品(棒冰),平时就在配送该类产品,因此我司有2辆租赁的冷藏车,并提供了租赁合同。而中标单位从未有过冷链冷冻产品的配送业务,因此大概率不会有运输冷藏货车的使用。我司在此评审内容不应失分,得分应高于中标单位。四、供货方案:对供货响应的时间,供货方案评分(4,3,2,1,0 分)。我司因为该项目采购方省儿保两院区食堂(及其他类似客户如浙二、浙一、省妇保等三甲医院)已服务10多年,对采购方的服务要求和配送时间等细节非常了解。我司针对该评审内容的响应方案非常符合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并有采购方给出的证明,响应优秀评价和专项对接人证明,也有采购方认可承认的实际配送及时的响应证明。而中标单位没有采购方服务评价,因此该评审内容得分我司应明确高于中标单位。五、售后服务方案:对交货后的货物出现问题的所采取的措施,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评分(5,4,3,2,1,0分)我司为采购方及采购方类似的三甲医院客户服务多年,对服务细节和售后措施的响应详细完整。对产品质量及售后的产品质量保险投保金额(3000万)也高于对方(1000万)。同时还有采购方及同类客户的售后服务满意的评价证明。而中标单位的类似评价证明是没有的,因此该评审内容得分我司应高于中标单位。六、应急方案:对临时补货、紧急供货、节假日、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雾)等的应急方案,解决时间评分(5,4,3,2,1,0分)。我司在该评审内容中不但有完整的应急方案和解决时间路径,也有着我司有专职服务浙一浙二医院的项目人员的优势,可以在采购方应急时就近调货应急支援,在标书中均做出了详尽的其他单位不可比拟的解决方案和路径描述。同时还有在以往疫情期间得到采购方膳食科的认可的实际应急服务事项。因此在该评审内容得分我司应高于中标单位。七、其他评审内容我司均符合评审内容的要求细则,我司商务技术标书内容总共有984页,详尽完整地响应了各项评审内容。标书内容的完整性全面性比中标单位详尽,自评不会失分。八、浙江省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项目部有着不公正、 不公平评审标书的劣迹。我司在2022年参加浙江大学邵逸夫附属医院休闲食品(项目编号:ZJ-2232555-05)的投标。在评比过程中将我司与中标单位的横向对比商务分故意打低,直接影响了当时招标结果。我司提出异议后,开始跟这次一样敷衍回复我说评比内容公平、公正,我司质疑不成立。后来在我司根据投标评审内容和中标 单位相关资料的倒推证明表示要向上级投诉,该项目负责人在看了我的推理证据后恳请我不要投诉,又重新出具了一份质疑答复,承认了评比错误。详见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当时出具项目编号ZJ-2232555-05的质疑函、质疑答复函、采购结果质疑答复。当时因为采购金额低,我司未再做追究。综上所诉,我司在价格分高于中标单位2.9分的情况下,商务技术得分与中标单位横向对比不失分的话,我司得分应为最高。我司认为招标公司本次的评审过程存在错误,直接影响了招标结果。严重损害了广大投标人对项目招标公平、公正、公开的信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投诉请求:请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审本项目三家投标单位的商务技术分的横向对比对分,撤销无效中标结果,重新选取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了质疑函、质疑答复函等证据。

  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辩称:针对投诉事项1的答辩和说明:在质疑答复阶段,受采购人委托,我公司组织评标委员会协助对质疑事项进行复核。经复核,评标委员会认为:关于“一.资信情况评审内容”,根据评分标准,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得1分,杭州守望公司的业绩分满分为3分,其余2家供应商也均满足业绩分要求,所有供应商的业绩分都是满分3分。同时采购文件并未规定业绩必须为医院类的业绩、也未要求提供发票等其他证明材料。综上,杭州守望公司对本事项投诉不成立。关于“二、技术响应”,根据评分标准,响应“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即得分”。所有供应商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故均得满分。同时采购文件并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综上,杭州守望公司对本事项投诉不成立。关于“三、仓储和加工”的“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冷链库得2分。供应商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供应商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杭州守望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仓库租赁合同,同时说明在仓库中安装了一台2.5匹的空调,作为冷链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根据国家规范,冷链库应具备保温功能,安装保温板,不是普通的库房安装空调后就是冷链库,杭州守望公司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冷链库”。故杭州守望公司关于“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冷链库”此项评分为0分。杭州蓬德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冷链库租赁合同复印件,此项评分细则的得分为2分。关于法人方和军控股公司氧生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冷库(位于杭州余杭区逸盛路3-5号杭州水产批发市场2楼28街23-25号),既不是杭州守望公司的自有场地,也非杭州守望公司的租赁场地。根据评标细则“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冷链库得2分。供应商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供应商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氧生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冷库,不得分。在质疑答复阶段,杭州蓬德公司对本质疑事项中其冷链库情况提供了书面说明函、冷链库租赁合同原件和现场照片,经复核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一致。综上,杭州守望公司对本事项投诉不成立。关于“三、仓储和加工”的“2.仓储设备,如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在质疑阶段,杭州守望公司并未对本事项所述内容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等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故,该投诉事项属于无效投诉事项。关于“四、配送”,在质疑阶段,杭州守望公司并未对本事项所述内容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等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故,该投诉事项属于无效投诉事项。关于“四、供货方案”,在质疑阶段,杭州守望公司并未对本事项所述内容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等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故,该投诉事项属于无效投诉事项。关于“五、售后服务方案”,评审专家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情况,对评分内容逐条进行打分。主观分由各位专家在评分细则的分值范围内客观、独立打分,最后进行汇总统计。同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所有供应商均满足,得分都为满分3分。协助质疑答复环节,评审专家经复核,认为评分无误。综上,杭州守望公司对本事项投诉不成立。关于“六、应急方案”,评审专家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情况,对评分内容逐条进行打分。主观分由各位专家在评分细则的分值范围内客观、独立打分,最后进行汇总统计。协助质疑答复环节,评审专家经复核,认为评分无误。综上,杭州守望公司对本事项投诉不成立。关于“七、其他评审内容”,评审专家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情况,对评分内容逐条进行打分。客观分均一致,主观分由各位专家在评分细则的分值范围内客观、独立打分,最后进行汇总统计。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第八条的规定,“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限制专家自由裁量权。”。本项目未出现上述畸高畸低情形,评审无误。综上,杭州守望公司对本事项投诉不成立。关于“八、浙江省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项目部有着不公正、不公平评审标书的劣迹。”,在质疑阶段,杭州守望公司并未对本事项所述内容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等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故,该投诉事项属于无效投诉事项。同时,杭州守望公司对评审过程理解有误,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和人员仅负责组织评审活动,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不存在代理机构人员参与评审的情形。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投诉的内容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事实依据,恳请财政厅驳回投诉,允许本项目继续进行采购活动。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提供了采购文件、评审报告、供应商投标文件、质疑函、质疑答复函、质疑阶段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据。

  被投诉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辩称内容与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一致。

  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述称:2024年9月6日我司收到浙江省财政厅向我司发出的《通知书》后,高度重视,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就《通知书》涉及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实,我司认为2024年8月14日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的招标项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项目编号:ZJ-2431923) 的招标,有专业的评审意见,结果公开、公正、真实、有效,符合事实。针对投诉方提出的质疑,我司说明如下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文件......非常感谢浙江省财政厅对我司的问询,保证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了业绩合同以及发票、授权书、采购流程、获得的会员证书以及其他荣誉证书、招标文件中仓库租赁合同、仓库实况图、冷库租赁合同、除湿器、温湿度表设备照片以及空调发票证明材料、冷藏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相关租赁合同、组织架构图、工作职责、儿童医院合作合同附件、增值服务、售后服务说明、客户评价及感谢信、应急方案、市政府项目发票、员工节假日考勤记录等证据。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J-2431923),2024年7月22日发布采购公告,8月14日14:00开标,共有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龙皇超市有限公司等3家供应商投标,8月16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目前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二、项目总体要求1、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2、供应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3、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保管、发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4、供应商应严格把控食品安全。5、供应商具有较强的仓储能力,有固定的仓储场所和齐全的相关设备。6、供应商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充足的运输车辆和配送驾驶员。7、供应商制定合理完善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包括货物品质保证措施,货物加工、包装及保存、仓储、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和供货方案。8、供应商需具有冷链库。9、供应商需制定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三、采购清单 采购品种见下表的采购清单,具体采购目录随季节变化而不定期进行调整,清单中的“预计2年采购量”,供报价参考,医院按实际需求采购,对最终采购数量不作承诺。一、饮料及饮用水类......二、 休闲食品Ⅰ.....三、休闲食品Ⅱ......四、奶制品类......五、棒冰类......六、日化百货类......七、自制饮品原料类......。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三、投标文件 3.2.3商务技术文件……(14)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类似项目业绩情况。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能体现评审要素:内容包含休闲食品的供货。……(18)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冷链库。供应商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供应商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20)仓储设备,如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需提供工具和设备的照片、清单、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21)运输冷藏货车的情况(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24)供货响应的时间,供货方案(25)售后服务方案,交货后的货物出现问题的所采取的措施,服务承诺,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26)临时补货、紧急供货、节假日、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雾)等的应急方案,解决时间(2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 五、评标细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 1)商务技术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说明

  分值

  一

  资信情况



  1、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得分最高3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能体现评审要素:内容包含休闲食品的供货。

  客观分

  3

  二

  技术响应



  1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三、采购清单”中的所有要求,得满分;不能完全满足所有要求的,每一个序号的产品扣1分,扣完为止。

  客观分

  14

  五

  仓储和加工



  1

  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冷链库得2分。供应商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供应商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

  客观分

  2

  3

  仓储设备,如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

  对工具的种类、设备的使用需要评分(3,2,1,0分)。

  需提供工具和设备的照片、清单、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主观分

  3

  六

  配送



  1

  运输冷藏货车的情况:每拥有1辆得1分,最高2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客观分

  2

  七

  项目实施管理



  2

  供货方案:

  对供货响应的时间,供货方案评分(4,3,2,1,0分)。

  主观分

  4

  八

  售后服务方案



  1

  对售后服务方案,对交货后的货物出现问题的所采取的措施,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评分(5,4,3,2,1,0分)。

  主观分

  5

  九

  应急方案



  1

  对临时补货、紧急供货、节假日、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雾)等的应急方案,解决时间评分(5,4,3,2,1,0分)。

  主观分

  5

  五、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在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就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偏离情况”一栏均填写“符合”;提供了12个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部分发票;提供了冷库租赁合同;提供了除湿机、湿度表的购置发票、照片和空调的购置发票等材料。

  六、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在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租赁合同和仓库、冷库平面布置图、冷链库介绍、场景照片等;提供了除湿机、湿度表、空调等设备的照片、购置发票等材料。其中:租赁合同显示:出租方为杭州新世纪不锈钢配送有限公司,承租方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租赁用途为“食品仓储”;冷链库介绍显示:1.我公司为防止夏季高温,仓库温度过高对库存食品造成品质损害和质量影响,在仓库装置了5台5匹的空调可以确保在夏季高温季节仓库温度控制在28摄氏度以下(详见仓储设备介绍中空调分布图照片及发票)。2.我司在仓库中专门隔建了一间40平方米左右恒温冷链库用于存放巧克,蛋糕面包等低温和保质期较短产品。该冷链库常年控温在20摄氏度左右,使用一台2.5匹的空调控温。(详见冷库空调照片及巧克力存放照片及发票)。冷库介绍显示:我司用于棒冰等冷冻产品配送的冷库在杭州余杭区逸盛路3-5号杭州水产批发市场2楼28街23-25号。该市场门面摊位及冷冻库属于杭州守望食品公司法人方和军投资控股的杭州氧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冷冻冷链食品及“晨启食也”冷冻食品连锁专卖店,实控人为守望公司法人方和军。经营法人为丁妮娜(股东合伙人)。详见杭州氧生供应链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证明关系。

  七、评标委员会就评审条款“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得分最高3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能体现评审要素:内容包含休闲食品的供货”,对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的评分均为3分;就评审条款“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三、采购清单’中的所有要求,得满分;不能完全满足所有要求的,每一个序号的产品扣1分,扣完为止”,对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的评分均为14分;就评审条款“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冷链库得2分。供应商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供应商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对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的评分为0分,对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的评分为2分;就评审条款“仓储设备,如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对工具的种类、设备的使用需要评分(3,2,1,0分)。需提供工具和设备的照片、清单、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对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的评分为(3、2、2、3、3),对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的评分为(3、2、2、3、3);就评审条款“对售后服务方案,对交货后的货物出现问题的所采取的措施,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评分(5,4,3,2,1,0分)”,对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的评分为(3、4、4、4、4分),对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的评分为(4、5、4、4、4分);就评审条款“对临时补货、紧急供货、节假日、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雾)等的应急方案,解决时间评分(5,4,3,2,1,0分)”,对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的评分为(3、4、4、3、4分),对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的评分为(4、3、3、4、5分)。

  八、评审报告显示:本项目3家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54.8分,价格得分36.82分,最终得分为91.62分,排序第一;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50.4分,价格得分39.73分,最终得分为90.13分,排序第二;浙江龙皇超市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48.8分,价格得分36.8分,最终得分为85.6分,排序第三。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

  九、质疑阶段,投诉人称:质疑事项1:我司在价格得分比中标单位高2.9分的情况下,商务比对方少4.4分。而我司对照商务分每项评审内容自审和与中标单位对审,应该在商务优于对方,至少不输于中标单位。我司因此提出质疑该项目商务技术评比得分对投标供应商投标要求标准不一,投标人商务分横向对比评比得分不公正 ,以致招标结果不公平、公正。事实依据:1.业绩得分:我司服务招标方及浙一浙二妇保等三甲医院同类项目多年,提供的业绩合同都附有结算发票。客户的发票对应的产品与招标方要求的品类明细(本项目7大品类饮料、休闲食品、奶制品、棒冰类、日用百货类、自制饮料原材料)有完全对应或部分对应。而中标单位的业绩合同中医院客户只有一个市三医院,其对应的产品中没有棒冰、日化百货、自制饮品原料。而且我司业绩均有客户的优质服务评价。因此业绩分我司应稍占优势,得分应高于对方。 2.技术响应:评审内容要求对采购内容及需求不能完全满足的所有要求,每一个序号的产品扣一分,扣完为止。该项目的产品采购内容需求明细是我公司在上期服务中供应的所有产品明细。我司因此能完全响应,并在标书中详尽提供了每个单品的进货来源包括厂家合同或授权厂家证件及部分进货发票。而中标单位因产品结构不同,很多产品及品牌原先不在经营,如医院病人用的肉松、可口可乐系列、桃李面包、十月初五、乐事、杂粮塞翁福系列、棒冰。自制饮料原材料等,因此对方在此评分项得分应低于我司。要求详细核查对比我司与中标单位标书中本评分想的投标文件。 3.仓储和加工评分:我司仓库有自建冷链库,在仓库装备了空调,并提供了我司法人实控的用于该项目棒冰配送的冷库租赁证明,在标书中提供了发票。照片租赁合同;而对方仓库是没有空调和冷链库,更没有配送棒冰的冷库(招标方自己也在招标前踩场核查过)。因此本条评审内容得分我司应高于对方。 4.售后服务方案和应急方案:我司在服务招标方和其他医院有多年的经验,因此在配送和服务细节上比中标方应答更详尽和合理。我司有着疫情时期和招标方应急需求的及时服务的实际事实,而且都有招标方给我司出具的优质服务评价证明。中标单位缺少类似服务经验是没有这些证明资料的。因此在本条评审得分我司应高于对方。 5.其他每条评审内容的得分我司投标文件应答及资料证明都满足评审条件,在与中标方横向对比应不失分。如保险我司保额3000万高于对方的1000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十、质疑阶段,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质疑答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编号:ZJ-2431923)质疑事项的论证意见》显示:1.根据评分标准,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的业绩分满分为3分,其余2家供应商也均满足业绩分要求,所有供应商的业绩分都是满分3分。2.根据评分标准,所有供应商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三、采购清单”中的所有要求,所有供应商均是满分14分。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第12号公告,明确指出冷藏环境温度的范围应在0—8摄氏度,冷冻温度的范围应低于—12摄氏度。且冷链库应具备保温功能,安装保温板,不是普通的库房安装空调后就是冷链库。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冷链库”此项评分细则的得分为0分。“存储仓库的环境、布局及卫生情况”和“仓储设备”等评分细则的得分,经过复核,评分无误。4.“售后服务方案和应急方案”,经过复核,评分无误。5.根据评分标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所有供应商均满足,得分都为满分3分。综上,评审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评审无误。

  十一、质疑阶段,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了《说明函》及合同、场景照片等附属材料。其中,说明函显示:......我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冷链库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后附合同原件,现场照片。

  十二、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质疑答复称:针对质疑事项1答复:在质疑答复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复核。客观分均一致,主观分由各位专家在评分细则的分值范围内客观、独立打分,最后进行汇总统计。复核情况如下:1.根据评分标准,贵公司的业绩分满分为3分,其余2家供应商也均满足业绩分要求,所有供应商的业绩分都是满分3分。同时采购文件并未规定业绩必须为医院类的业绩。2.根据评分标准,所有供应商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三、采购清单”中的所有要求,所有供应商均是满分14分。3.贵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仓库租赁合同,同时说明在仓库中安装了一台2.5匹的空调,作为冷链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根据国家规范,冷链库应具备保温功能,安装保温板,不是普通的库房安装空调后就是冷链库。贵公司关于“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冷链库”此项评分细则的得分为0分。杭州蓬得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冷链库租赁合同复印件,此项评分细则的得分为2分。在质疑答复阶段,杭州蓬得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了书面说明函,冷链库租赁合同原件和现场照片,经复核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一致。4.“售后服务方案和应急方案”,经过复核,评分无误。5.根据评分标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所有供应商均满足,得分都为满分3分。贵公司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

  十三、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项目编号:ZJ-2431923)的情况说明》显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项目编号:ZJ-2431923),用于医院食堂,为职工和病人等服务。采购标的包括饮料及饮用水类、休闲食品Ⅰ、休闲食品Ⅱ、奶制品类、棒冰类、日化百货类、自制饮品原料类等多种产品,其中部分特殊货物需要冷藏、冷冻存储,如冰淇淋,雪糕,冰砖等需要冷冻存储,奶制品类、自制饮品原料类也需要冷藏存储,同时自制饮品原料类等产品还可能涉及到餐饮内容。因此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需要供应商具有冷链库。对于冷链库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冷链物流及相关领域的管理与运作的GB/T28577-2021《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中对冷链库需要配备特殊的设施设备、信息系统、温度控制、环境保护等均有相关标准,其中冷链库的温度带分为两大类,细分6个温度带:冷藏(C)包括C1(10℃<C1≤25℃)、C2(0℃<C2≤10℃),冷冻(F)包括F1(-18℃<F1≤0℃)、F2(-30℃<F2≤-18℃)、F3(-55℃<F3≤-30℃)、F4(F4≤-55℃);适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2018年第12号)中也明确规定“2.19冷藏:指将原料、半成品、成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下贮存的过程,冷藏环境温度的范围应在0℃~8℃。2.20冷冻:指将原料、半成品、成品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贮存的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宜低于-12℃”。据此,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由仓库加装空调构成的“冷链库”,不仅没有安装保温板等标准冷链库所需的设施设备,其恒温控制也限定在20℃,明显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冷链库不是一回事,也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对采购文件中为什么需要供应商具有冷链库也是明知的,其自身也一直强调其还有属于杭州守望食品公司法人方和军投资控股的杭州氧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冷库存储棒冰类产品,本意也是想将该冷库与他自身提供的“冷链库”(仓库加装空调)联合起来,但杭州氧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冷库并非其所有,也不是其租赁而来,投标文件中也没有提供租赁合同,所以也可进一步佐证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没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冷链库。

  十四、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项目编号:ZJ-2431923)的情况说明2》显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项目编号:ZJ-2431923),关于评审条款“仓储设备,如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对工具的种类、设备的使用需要评分(3,2,1,0分)。需提供工具和设备的照片、清单、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设置该条款的目的是:评审投标人的仓储场所中是否拥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仓储设备,例如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各种设备均可,未限定设备的种类、数量,只要与仓储相关即可,同时提供佐证材料证明该设备是仓库里真实存在的,如照片、清单、购置发票等各种形式,只要能够证明设备真实存在即可。投标人可以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自身情况,结合对该项目的理解在投标文件做出投标响应,并提供相关材料。本项目中:浙江龙皇超市有限公司的仓储设备提供了:空调,除湿机等,并提供了具备空调,除湿机的证明材料。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的仓储设备提供了:除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并提供了具备除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的证明材料。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的仓储设备提供了:除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并提供了具备除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的证明材料。评审专家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按上述评审标准,在该评审条款分值范围内各自独立打分(具体见附件),打分情况与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相符。

  


  浙江龙皇超市有限公司

  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

  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

  专家1

  3

  3

  3

  专家2

  2

  2

  2

  专家3

  2

  2

  2

  专家4

  3

  3

  3

  专家5

  3

  3

  3

  十五、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提供了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署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编号:ZJ-2431923)投诉事项的论证意见》。该论证意见显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收到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编号:ZJ-2431923)的采购结果投诉书。为此,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助采购人就投诉内容进行了讨论。专家形成了以下统一意见:关于“售后服务方案”,为主观打分项,评标委员会各自独立根据对交货后的货物出现问题的所采取的措施,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分(5、4、3、2、1、0分),评审因素仅针对交货后的货物出现问题的所采取的措施,服务承诺的情况,不考虑曾经的服务对象、产品质量及售后的产品质量保险投保金额、采购方及同类客户的售后服务满意的评价证明等非具体措施、服务承诺因素。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的程序及内容,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投诉处理措施等。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网点及人员安排,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售后门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门店照片,优质服务承诺。浙江龙皇超市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评审专家各自独立在分值范围内打分,经过复核,上述评审条款评审无误。关于“应急方案”,为主观打分项,评标委员会各自独立根据对临时补货、紧急供货、节假日、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雾)等的应急方案,解决时间进行评分(5、4、3、2、1、0分),评审因素仅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本身,不考虑曾经的服务对象等,仅针对本次应急方案本身的因素。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临时突发订单应急预案,缺货应急预案,交通因素应急预案及措施。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及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后果的处理措施、承诺,紧急物资配送应急服务方案,突发事件(天气、交通、重大事件等因素)的应急预案及措施,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变更配送量、配送时间、配送地点等服务,产品质量投诉及处理措施,投标人可满足招标人临时供货的合作单位。浙江龙皇超市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评审专家各自独立在分值范围内打分,经过复核,上述评审条款评审无误。关于评审条款“仓储设备,如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对工具的种类、设备的使用需要评分(3,2,1,0分)。需提供工具和设备的照片、清单、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设置该条款的目的是:评审投标人的仓储场所中是否拥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仓储设备,例如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各种设备均可,未限定设备的种类、数量,只要与仓储相关即可,同时提供佐证材料证明该设备是仓库里真实存在的,如照片、清单、购置发票等各种形式,只要能够证明设备真实存在即可。投标人可以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自身情况,结合对该项目的理解在投标文件做出投标响应,并提供相关材料。

  十六、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2018年第12号)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显示:1.1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制定本规范。1.2本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2.19冷藏:指将原料、半成品、成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下贮存的过程,冷藏环境温度的范围应在0℃~8℃。2.20冷冻:指将原料、半成品、成品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贮存的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宜低于-12℃。

  十七、GB/T28577-2021《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显示: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冷链物流的分类,以及设施设备、信息系统、温度控制、物品保护、质量管理、人员要求、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冷链物流及相关领域的管理与运作。4.1按货物品类分类:冷链物流按物品类别可分为以下四类:食品类冷链物流;医药、医疗类冷链物流;花卉、植物类冷链物流;其他冷链物流。具体分类示例参见附录A。4.2按冷链物流温度带分类:冷链物流按温度带可分为冷藏(C)和冷冻(F)两大类,并对每一大类进行细分,具体分类见表1(图略)。5.基本要求:5.1设施设备......5.2信息系统......5.3温度控制......5.8环境保护......。附录A显示:类型:食品类冷链物流,对应物品:果蔬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乳类、粮食类及其加工制品等。

  十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供应商各项评审因素打分均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分值范围内。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一致。

  十九、投诉调查处理阶段,经本机关核实,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诉人杭州守望食品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供应商的评分,未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情形。

  本机关认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款规定,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而非进行横向比较打分。评审条款“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十二个业绩及合同、部分发票等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以“中标单位虽是提供同类业绩,但没有与采购方单位等级相同的医院业绩,没有或很少能与本次采购方招标标的产品名称品类相同的业绩证明发票”为由,主张“该评审内容横向对比得分应我司高于中标单位一点”“不然评审要求的类似项目和体现评审要素的休闲食品供货要求就无法得到体现”。经审查,前述评审条款中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能体现评审要素:内容包含休闲食品的供货”,但未规定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发票,未规定供应商提供的业绩须为“与采购方单位等级相同的医院业绩”。前述评审条款为客观评分项,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和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就前述评审条款的打分,均为3分(满分),并无不当。故,投诉人前述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

  二、评审条款“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响应情况:......”,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对采购需求“三、采购清单”中相关内容进行了响应并表示符合,评标委员会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人以“我司对采购清单的七大品类的700个单品,均详细提供了各单品的进货渠道、对应品类的进货发票、厂家证件和进货协议或授权,而中标方主营进口产品,针对本项目标的的700个单品只提供了极少部分产品的厂家证件,缺少进货发票、进货合同等资料(如招标标的中的可口可乐、农夫水、娃哈哈水之类常规饮料、大米、棒冰、国产日用百货、自制饮品原料等产品在招标前对方没有经营)”为由,主张“横向对比的响应得分我司应明显高于对方。而招标公司却对产品索证证明资料未做详细评审,均做满分处理,有失公正”。经审查,采购需求“三、采购清单”中设定的商务技术条件不包括“各单品的进货渠道、对应品类的进货发票、厂家证件和进货协议或授权”。前述评审条款为客观评分项,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和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就前述评审条款的打分,均为14分(满分),并无不当。故,投诉人前述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

  三、评审条款“供应商具有独立的冷链库得2分。供应商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供应商租赁场地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投诉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租赁合同和仓库、冷库平面布置图、冷链库介绍、场景照片等资料,评标委员会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第12号公告,明确指出冷藏环境温度的范围应在0—8摄氏度,冷冻温度的范围应低于-12摄氏度。且冷链库应具备保温功能,安装保温板,不是普通的库房安装空调后就是冷链库”为由,认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在投诉调查处理阶段对采购需求“供应商需具有冷链库”作了解释说明,并认为投诉人不满足采购需求,提供了《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项目编号:ZJ-2431923)的情况说明》。经审查,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饮料及饮用水类、休闲食品Ⅰ、休闲食品Ⅱ、奶制品类、棒冰类、日化百货类、自制饮品原料类等。投诉人提供的冷链库由仓库安装空调构成,提供的冷库也非其所有或者租赁。故,结合投诉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冷链库介绍资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诉人提供的冷链库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无不当。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冷库租赁合同,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疑处理阶段,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也提供了《说明函》及附属材料,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在审查、分析核实后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无不当。评审条款“仓储设备,如除湿机、加湿机、温湿度表、空调等......”,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在投诉调查处理阶段对前述评审条款的打分标准、投诉人等供应商响应情况以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情况作了解释说明,提供了《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项目编号:ZJ-2431923)的情况说明2》《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编号:ZJ-2431923)投诉事项的论证意见》。经审查,前述评审条款为主观评分项,投诉人提供了除湿机、湿度表、空调等设备的照片、购置发票,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了除湿机、湿度表的购置发票、照片和空调的购置发票,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和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就前述评审条款的评分均为(3、2、2、3、3分)。本机关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未发现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和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就前述评审条款的打分存在不当,故对投诉人主张“本评审内容得分我司应高于中标单位”不予支持。

  四、评审条款“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被投诉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在投诉调查处理阶段对前述评审条款的打分标准以及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等投标供应商的评审情况作了解释说明,提供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编号:ZJ-2431923)投诉事项的论证意见》。经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对交货后的货物出现问题所采取的措施,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对评审条款“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5、4、3、2、1、0分);根据对临时补货、紧急供货、节假日、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雾)等的应急方案,解决时间对评审条款“应急方案”进行评分(5、4、3、2、1、0分)。前述评审条款,投诉人均主张“该评审内容得分我司应高于中标单位”,但均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投诉人提供的说明材料“我司为采购方及采购方类似的三甲医院客户服务多年......而中标单位的类似评价证明是没有的”“我司在该评审内容中不但有完整的应急方案和解决时间路径......同时还有在以往疫情期间得到采购方膳食科的认可的实际应急服务事项”,均不能证明评标委员会未按照前述评审条款中规定的标准对其和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打分。本机关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也未发现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和杭州蓬德贸易有限公司就前述评审条款打分存在不当。本项目于2024年8月16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布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打分情况。除前述事项外,投诉人对其主张“其他评审内容我司均符合评审内容的要求细则,......,自评不会失分”,也未能提供其他具体有效的证据或者明确线索指向。且对三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未偏离所有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一致,分项评分也未超出评分标准范围。故,对投诉人前述主张,本机关均不予支持。

  五、投诉人主张“配送:运输冷藏货车的情况:......我司在此评审内容不应失分,得分应高于中标单位”“供货方案:对供货响应的时间......而中标单位没有采购方服务评价,因此该评审内容得分我司应明确高于中标单位”,均未经依法质疑,故不属于本次投诉处理范围。

  综上,投诉人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湖滨、滨江两院区超市休闲食品等项目(编号ZJ-2431923)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招标公司在商务技术分评比过程中有失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导致影响项目招标结果)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czt.zj.gov.cn/art/2024/10/23/art_1164164_58929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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