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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博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终止公告

时间:2024-10-29 文章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安徽博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证书编号:34010238,首席合伙人:姚木霞)该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于2024年10月25日向我厅报送了注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我厅于2024年10月28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证书。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安徽博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应于执业许可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czt.ah.gov.cn/czdt/tzgg/149664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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