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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时间:2024-11-05 文章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浙财社〔2024〕87号

  

  嘉兴市、温岭市、景宁县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社〔2024〕110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三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4年“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专门用于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三个试点项目,具体为:一是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化公办养老机构资源配置、促进提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水平、培育村级老年协会和互助养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及保障项目组织实施等;二是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组织督导评估、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及保障项目组织实施等;三是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和个案帮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及保障项目组织实施等。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该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一并发给你们,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合作,严格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印发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4〕55号)的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2.浙江省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试点项目

  全省合计

  1000


  景宁县

  400

  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

  嘉兴市秀洲区

  300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

  温岭市

  300

  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

  

  附件2:浙江省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xls


原文链接:http://czt.zj.gov.cn/art/2024/11/5/art_1164164_58929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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