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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会计监督检查的公示

时间:2024-11-05 文章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4〕408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投诉举报有关问题线索,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和检查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所在地

  1

  安徽兴邺会计师事务所

  合肥市

  2

  安徽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芜湖市

  3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合肥市

  4

  安徽淮信会计师事务所

  淮北市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应向财政部门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及执行、会计信息、内部治理、审计准则执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党组织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等。重点关注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问题,针对伪造审计证据、抄表式审计、出具虚假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挂名执业、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或有收费等严重违法问题绝不姑息、露头就打,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着力规范财务审计秩序,有效净化行业执业环境。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检查被审计单位。

  检查期间,欢迎以实名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551-6815048768150464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czt.ah.gov.cn/czdt/tzgg/149676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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