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6 文章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专家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按照《天津市市级预算绩效专家库管理办法》(津财规〔2021〕19号)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启动分行业分领域专家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选条件
(一)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地履行职责,独立开展相关工作;
2.熟悉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
3.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和义务;
4.未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相关专业领域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家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条件
1.在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咨询机构等中介机构或社会组织工作的,应具有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者其他专业研究机构工作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在政府及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实务操作经历和丰富预算绩效管理经验;
4.由市级社会团体推荐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工作经验丰富。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优先入库
1.国家部委选用的预算绩效专家、行业领域专家;
2.国家级行业领军人才或高端人才。
二、推选行业领域类别
1.知识产权
2.公共安全
3.文化
4.旅游
5.体育
6.传媒
7.社会福利保障
8.节能环保
9.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10.金融
11.自然资源
12.物资储备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14.债券发行
三、推选工作程序
(一)定向推荐。各社会团体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拟申报预算绩效行业专家的人员,如实填写《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行业专家推荐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申请人所在单位、所在社会团体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审核把关,并在《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行业专家推荐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每个社会团体原则上不得推荐超过4名专家候选人,各社会团体确定推荐人选后,连同佐证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等,在11月25日之前上传至邮箱(sczzhangjian@tj.gov.cn或者tangxuepeng@tj.gov.cn)。
(二)择优选聘。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结合专家专业水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求等,确定最终选聘人选,聘期三年。入库专家按照“能进能出”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1.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行业专家推荐表
2.佐证材料清单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处张健
联系电话:59032803
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处唐学鹏
联系电话:23513629)
原文链接:https://cz.tj.gov.cn/zwgk_53713/tzggx/202411/t20241120_6784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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