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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处置资产的复函

时间:2024-11-26 文章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你单位《关于申请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你单位申报的1件LED全彩显示屏(资产账面原值137.845万元)报废处置事项,已经省政府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根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同意对该资产进行处置。

    二、上述资产处置事项,由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

    三、请你单位依规做好资产处置相关工作,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根据现行财务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资产信息更新,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安徽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8日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LED全彩显示屏报废处置

  资产占有单位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审批部门

  省财政厅

  批复文件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处置资产的复函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皖财资〔2022〕13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资〔2024〕66号)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LED全彩显示屏

  所在地:合肥市

  账面原值:137.845万元

  备注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czt.ah.gov.cn/public/7041/149706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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