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备案公告
时间:2024-11-27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规定,现对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予以备案。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
二、负责人姓名:邹军(注册会计师编号:440300731043)。
三、经营场所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龙华路13-1号华典大厦1区1303室。
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的相关信息可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400/202411/35cc38ab9834419bb6805408026c6c3d.shtml?ddtab=true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