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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4类商品比较试验结果

时间:2021-12-24 文章来源: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1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2021年比较试验结果通报暨电商平台约谈会,通报儿童配装眼镜、蛋白(质)粉、儿童内裤、卫生巾等4类商品比较试验结果,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科普;约谈有关电商平台经营者,加强线上商品质量监管。

  今年开展的4类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商品质量稳定可靠,小部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广西各地的商超、店铺及电商平台随机购买,共计95款样品,涉及86个品牌。其中21款卫生巾商品100%符合国家标准;儿童配装眼镜商品91%符合国家标准,2款儿童配装眼镜样品部分光学性能不符合标准,12款儿童配装眼镜样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蛋白(质)粉商品93%符合国家标准,1款样品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网售儿童内裤有14款样品存在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信息(“三无产品”)、标签标识不齐全、pH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40%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三无产品”样品7款,发现率为20%。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消委会要求电商平台经营者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平台交易制度规则,加强平台治理。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不定期抽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商品质量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下架商品、立案调查等措施进行处置,有效促进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的提升。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单位及广西电子商务协会有关负责人,广西消委会律师团有关专家、消费者代表,各电商平台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xwdt/qjdt/t110067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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