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监管局:扎实开展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核查 有效发挥资金纾困解难作用
时间:2022-08-12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近期,根据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甘肃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组织开展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核查,核查覆盖资金申报、分配、使用全过程,有力促进地方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帮助受灾群众纾困解难。
一、提高站位,精心谋划部署。一是甘肃监管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处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核查工作组,抽调业务骨干充实核查力量,将核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检验全省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实际行动支持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地区做好救灾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核查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财政部关于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受灾群众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核查工作。三是结合甘肃省实际情况,细化制定核查工作方案,明确核查任务、依据、方式、时间等内容,细化责任分工,严明工作要求,确保核查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主动作为,夯实核查基础。一是加强横向沟通协调,全面掌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规模和全省各县区分解下达情况,在综合考虑受灾程度、资金投向等因素的基础上,选取困难救助面广、重建任务重、资金较为集中的县区开展现场核查,确保核查结果客观准确、具有代表性。二是加强纵向沟通交流,对政策规定不明确、理解把握不准的地方,及时向财政部相关司局请示,准确掌握政策口径,正确领会核查工作要求,确保核查工作少走弯路、不留死角、面面俱到。三是练好核查“内功”,搜集整理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认真组织开展查前培训和集中学习,深入研究讨论政策规定,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确保核查人员懂政策、熟业务,核查中做到政策运用准确、有的放矢。
三、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核查。一是核实自查发现问题。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对省级财政部门报送的自查自纠报告进行全面审核,核实甘肃省2021年受灾情况,了解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特别是对自查报告反映的重点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了解问题真相,分析问题成因,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二是调查资金发放情况。调阅资金拨付文件、会计凭证等资料,追踪资金流向,核实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时分解下达中央救灾资金,掌握资金支付进度,落实到户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了解灾后重建情况。采取“听、看、访”的方法,深入县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介绍,查看房屋受灾损坏照片、房屋定损公示等重建户资料,随机选取重建户开展实地走访,了解到户资金兑付情况,核实毁损房屋认定是否客观公正,上报受灾农户有无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现象。
四、力求规范,提升核查质效。一是针对发现的问题,经沟通落实后,按照“一事一稿”制作核查工作底稿,提交被核查单位签署意见,要求被核查单位对争议问题提供情况说明,确保问题定性准确、经得起检验,力求问题认定的规范性。二是各县区现场核查结束后,及时将核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部门,对无异议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即知即改”,对异议问题,核查组开会集中研究讨论并查找文件依据,力求问题定性的准确性。三是跟踪落实问题整改,对核查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抽查县区积极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全省其他地区对类似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到位的,对标对表销号,力求问题整改的彻底性。四是强化核查成果运用,及时起草上报核查报告,为财政部分配、扣减救灾资金提供依据,逐步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推动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高效,以查促整改、促提升、促规范。
五、聚焦管理,放大监管成效。一是深入学习领会财政部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侧重点和具体要求,通过实践总结提炼核查工作经验做法,为我局开展同类专项资金监管指明方向、积累经验。二是善于总结地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模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在全省进行推广宣传学习,推动全省救灾资金管理提升新高度。三是落实直达资金监管新要求,发挥监管局就地监管优势,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管平台,重点加强中央民生类专项资金监管,确保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直达到户,打通资金使用的“最后一公里”。四是注重政策调研,善于总结提炼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机制漏洞等共性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为财政部完善政策制度提供决策依据。
原文链接:http://gs.mof.gov.cn/dcyj/202207/t20220704_38245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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