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立: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做好财政监管工作
时间:2022-09-10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我们要深刻理解新发展理念,以新发展理念指导财政监管工作,用财政监管工作践行新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一、胸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和财政监管工作的逻辑关系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也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要求,同时是引领财政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科学航标。我们要将新发展理念具体化为财政监管工作的指导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地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关注地方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状况,确保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到位。三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以绩效监管推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要与时俱进,牢牢把握财政监管工作发展规律,研究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监管措施,持续改进完善财政监管工作方式方法。五要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六要体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原则。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高度谋划财政监管工作,更好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七要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将“国之大者”的“大”和监管工作中的“小”紧密结合,做好财政监管工作既要有从大处着眼的气魄,更要有从小处入手的能力。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创新”打开财政监管新局面
财政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创新”是财政监管工作的第一驱动力的理念,用“创新”打开财政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一要推动理念创新。坚持新职能、新思路、新作为的导向,自觉将财政监管工作由监督检查为主向日常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变、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管理为主转变,通过关口前移、及时纠偏,从“治已病”转向“防未病”。创新开展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中央驻地单位预算审核等工作,督促地方和相关部门单位等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要推动制度创新。研究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准确把握阶段性财政监管工作重点,逐步建立符合新发展阶段要求且不断优化改进的财政监管制度体系,提高财政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三要推动方法创新。善于选好突破口、借助外力、打破常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主动探索符合地方特色和监管实际的工作方法,通过监管效率的提升满足监管工作量增加的需求。四要推动能力创新。将符合新发展阶段要求的监管技能作为财政监管干部的必修课,特别是要培养能够熟练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财政监管工作的能力,不断强化财政监管科技赋能。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协调”提升财政监管新水平
财政监管工作必须提高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能力,努力促进中央与地方、各项财政政策、财政政策与相关政策的协调联动,最大程度提升政策整体效能。一是加强上下协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主动做好中央财政部门与地方政府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协调好维护中央财政利益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二是加强左右协调。在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收支预算管理的同时,积极做好各项财政政策之间的协调,突出监管重点,形成政策合力。三是加强内外协调。发挥监管局派驻优势,广泛协调地方职能部门、中央驻地单位、社会中介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内外部机构,构建内外协调的大监管工作格局,全面共享财政监管工作成果,确保高质量完成财政整体工作任务。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绿色”扩充财政监管新内涵
财政监管工作要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目标,督促地方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具体来说,要健全完善财政直达资金监督制度,关注地方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科技攻关、生态环保、基本民生、区域重大战略、现代农业和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的稳步推进。确保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和已经出台的各项减税、缓税和降费政策落地见效,做好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督查和减税降费政策效果评估,研究提出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建议。通过预决算公开检查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把更多财政资源腾挪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充分关注基层财政运行,不断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建立完善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
五、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开放”拓展财政监管新途径
财政监管工作要在开放视角下不断拓展监管领域,创新方式方法,推进信息公开,提高监管质效。一是综合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打破“信息孤岛”。建立各级财政数据共享机制,打破中央与地方、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数据烟囱”,实现财政综合监管及信息数据的充分利用。二是推进信息公开,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监督需求。督促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规范预决算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项目支出预算和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预决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三是加强对外交流。加强跨境会计监管合作,按照国际公认准则、境外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开展会计监管,双向延伸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同步做好日常会计监督和移交线索核实,助力企业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同时,支持与多双边开发机构金融合作,对使用国际机构贷款项目有关情况严格审查,维护国家信誉和财经纪律。
六、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共享”凸显财政监管新成效
财政监管工作要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公平与效率、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财政监管新成效推动促进共同富裕的早日实现。一是确保财政资金动态均衡。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充分运用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发挥常态化财政直达机制作用,通过财力向薄弱地区倾斜,缓解我国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为人民群众共同富裕奠定基础。二是确保财政政策精准发力。督促各级财政部门精准施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工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教育科技、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政策目标群体获益,充分实现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目的。三是确保民生领域有效托底。把确保民生领域财政资金支出效果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障等领域,以财政资金为主线,以绩效评价为抓手,督促职能部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sd.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209/t20220901_38378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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