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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监管局:“事前事中事后”三段发力构筑全方位资产闭环监管体系

时间:2022-11-17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财政部山东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将规范资产管理嵌入部门预算监管之中,不断探索从预算到决算的属地中央单位国有资产闭环监管模式,通过关口前移、及时纠偏,持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事前加强规范,把牢预算管理“入口”,夯实基础管理,下好资产监管“先手棋”

  财政部山东监管局持续前移资产监管关口,以预算管理为源头,以资产存量为基础,从严从实做好“一上”部门预算审核工作,推动预算单位提升账务管理水平、理顺内控管理流程,筑牢资产管理基础。一是摸清资产管理底数。组织开展了对37家中央驻鲁行政单位资产管理调研,真正摸排资产管理底数,督促提升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规范内控管理流程。结合内控、资产等专项调研,关注中央驻鲁单位资产领域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督促其按照财政部、国管局及主管部门出台的资产管理要求,分门别类地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梳理工作流程和风险点,明确工作重点和重要风险节点。三是从严审核“一上”资产预算。在存量资产的基础上,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需求及相关支出预算,根据车改批复方案和单位发展需要,遵循“报废一辆新增一辆”原则核定新增车辆。

  二、事中注重监控,紧盯执行关键环节,严格把关资产配置,打好资产监管“主动仗”

  以审核审批事项为抓手,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为动力,强化资产领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主动关注预算单位在资产形成、维护使用、处置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切实提高资产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方面严格审核审批事项。结合授权支付动态监控、资产配置审核审批,坚持艰苦奋斗、精打细算的原则,结合单位履行职能需要,重点关注资产新增、处置环节,以强化标准应用为落脚点,严格执行配置标准,从数量、价格和使用年限等方面关注新增办公设备家具的合规性;从使用年限、资产状态等方面关注报废资产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以信息化手段为辅助,提升预算执行监管主动性和穿透力。将资产监管与信息化手段深度融合,搭建中央驻鲁单位部门预算监管系统,增加了资产基础信息、预算批复数据和支付分析模块,直观、可视化监控资产异常支出,逐步实现与其他预算管理环节数据间的相互印证和比对,提高动态监控的兼容性和准确率。依托直接支付审核,重点关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对照新增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厘清资金来源和预算来源,牢牢把握“无预算不支出”“无需求不配置”要求,严格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禁未经批复擅自购置资产的情况。

  三、事后强化问效,扎紧决算审核“出口”,协作创新资产管理方式,使好资产监管“连环招”

  以决算审核为突破口,持续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同时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与中央驻鲁单位共同研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方式,做好资产监管“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以审促建。将资产作为决算审核的重点,加强对账务核算的规范性和真实性审核,关注固定资产台账、会计账和实物账之间是否相符;对于调剂、租用、捐赠类资产,关注“三重一大”研究程序、审核审批程序等;对购置类资产,关注集中采购名录中资产采购方式及规模以上资产履行政府采购情况等。二是坚持跟踪问效。将监管的时间维度拉长,从点上监管转变为过程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关注整改后续进展。同时对监管时用途判断不明确、使用状态不清晰的房产类资产,开展“回头看”工作,查看使用现状,核实真实用途,全生命周期持续跟踪落实房产类资产情况。三是坚持同向发力。发挥“同心圆”支部党建品牌作用,强化与中央驻鲁单位间通力协作,破解疑难问题,以资产监管“小切口”带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大合作”,推动山东省税务局开展公物仓管理,形成省市县三级税务部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贯通省市县的闲置资产调剂“大循环”,作为沟通桥梁积极向财政部反映情况,为资产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原文链接:http://sd.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209/t20220906_38387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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