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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监管局: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若干思考

时间:2022-11-17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做好财会监督要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法律体系、构建协同框架、嵌入财政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等多个方面深入研究,协同推进。

  一、主动谋划,提高财会监督思想认识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财会监督应当坚定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以强有力的财会监督来推动党内监督。二是增强政治意识。要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在财会监督工作中坚持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增强财会监督人员的政治性和职业操守,让财会监督服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助力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发挥。三是围绕国之大者。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从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发,制定财会监督的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法,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取得成效。

  二、健全制度,推进财会监督法治建设

  一是完善财会监督法规体系。以现有的《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逐步构建完善的财会监督法规体系,从法律层面上明确财政部门的主责地位,财会监督的职责权限、目标定位、监督内容、监督机制、监督手段等,使财会监督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全面梳理修订财会监督法规。梳理修订各项财政、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出台《财会监督工作条例》。明确更加细化、具体的财会监督工作操作规程,使财会监督在法律法规及制度层面形成紧密相连的法规制度链条。三是构建财会监督问责追究机制。明确对违纪违法行为性质及后果的法律责任界定,进一步增强财会监督执法的威慑力,扩大财会监督的正向外部效果。

  三、形成合力,构建财会监督协同框架

  一是强化上下联动。发挥财政部的牵头协调作用和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做到“上下一盘棋”。财政部统一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顶层设计,牵头组织制定财会监督工作规划,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年度监督工作重点,注意发挥各地监管局的就地就近优势,跟踪了解各地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升财会监督成效。二是做好内部协调。加强财政系统、其他各单位的内部监督工作协同。通畅信息渠道,建立重大问题通报、监督线索移送、监督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工作质效。三是推动横向协同。主动同各主管部门、各单位、有关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监督主体做好横向协同。利用各自优势开展工作协调,避免出现交叉重复监管现象,同时注重信息共享,构建多位一体的监管机制,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

  四、深度融合,全面嵌入财政管理体系

  一是完善闭环监督体系。通过审核部门预决算、监控地方财政运行和地方政府债务、审核评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督金融企业执行财务制度等日常监管工作,将财会监督由传统的事后监督提升为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监督。二是嵌入财政核心业务链条。推动财会监督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无缝对接,将财会监督与财政管理有机融合,更好地将财会监督嵌入财政核心业务链条,全面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聚焦结果有效运用。坚决惩处违反财会法规、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行为,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加大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促进问题整改和政策完善,扩大财政执法影响力。

  五、以人为本,加强财会监督人才培养

  一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专职机构,各单位根据需要,设置专职财会监督人员。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在财会监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探索通过优化机构和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充实监管力量,建设一支优秀的财会监督人才队伍。二是提高人才队伍素质。通过公务员招录、选调、遴选等方式,吸收专业性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专职财会监督队伍中,培养有生力量。加强现有干部的知识和能力培训,增加知识储备,完善财会监督人才培训机制和考核机制,提高财政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从企业高校等单位遴选专业人士建立财会监督专家库等方式,借助外部智力,提升财会监督的专业化能力。

  六、共享共建,完善财会监督信息系统

  一是大力推进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利用“预算一体化”平台,打通财政系统预算、国库等内部的信息平台,做到信息共享、信息一键获取,形成上下贯通的中央、地方财政数据线。二是搭建跨部门资源共享平台。财政部门牵头,联合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统计、税务、银行等有关的部门,搭建数据共享平台,使部门能够共享内部与外部信息,破除信息壁垒,提高监督效能。三是提高大数据运用水平。通过数据量化分析,科学监测、评估、预警单位财会风险,实现监督信息动态监控,充分发挥财会监督的“监测器”和“警示器”的作用,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效率与精准度。


原文链接:http://ha.mof.gov.cn/dcyj/202211/t20221111_38509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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