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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监管局:构建“1+2+3”工作模式 扎实推动内控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3-01-31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辽宁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内控委会议精神和刘昆部长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局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深刻领会内控工作的新理念新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坚持守正创新,探索“1+2+3”工作模式,推动内控管理完成“立规矩”到“见成效”的转变,服务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紧扣一条主线,突出政治引领,全面落实内控主体责任

  始终坚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内部控制对于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重要意义,围绕内控主体责任落实主线,切实落实好内控制度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内控制度的实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注重思想引领,强化内控思维。组织召开处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入解读财政部内控委会议精神,引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内控意识,深刻认识内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内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激发对内控工作的内生动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内控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和人员调整,及时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引领作用,形成各级衔接、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内控工作平稳运行筑牢基础。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内控运转。根据财政部下达的工作要点,结合全局工作重点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内控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内控工作计划,完善学习培训、落实反馈、运行自查等内控工作机制,将内控意识和要求贯穿财政监管工作全流程,持续推动内控管理提质增效。

  二、贯穿两个环节,融入中心工作,精准规范内控制度执行

  始终将内控工作放在服务全局财政工作的高度上谋划思考,围绕两个基础环节,推动内控制度执行与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在岗位职能设置环节充分融入内控思维。对照处室2023年度工作计划,把内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重新梳理处室岗位职能,科学设置岗位,细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岗位AB角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会因人员缺岗出现疏漏,通过优化岗位职能,突出权力制衡,防范岗位风险,将内控工作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求贯穿到业务工作全流程之中。二是在内控方法制定环节充分考虑业务特征。按照《财政部监管局内部控制办法》有关要求,完善内控工作流程,明确职责权限,根据2023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审核事项清单,结合各项审核工作特点细致拆分工序、精准制定措施,对监管对象、内容、申报资料、方式、程序、标准、时限等作出明确要求,实现计划对业务的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较为全面、规范、系统的内控体系,确保内控制度在业务全流程中标准化规范化执行。

  三、聚焦三项重点,创新工作举措,持续释放内控管理活力

  始终坚持探索财政内控工作的新举措、新路径,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创造财政内控工作新格局。一是聚焦工作短板,深入开展自查。将自查工作作为检视内控薄弱环节的重要举措,对标全局内控工作标准,对党建、业务、日常监管、调研等工作领域开展全面检查,特别是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审核和执行监控等重要业务开展检查,对梳理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二是聚焦风险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易发环节,注重风险防范,定期召开处务会,开展业务风险评估工作,集体研讨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强化日常风险提示,严格落实风险事件报告制度,确保财政监管工作行稳致远。三是聚焦信息技术,提升内控质效。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开展内控管理工作,按照内控工作要求,业务开展、工作执行、会议情况等日常工作事项全部通过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工作流程清晰,环节可供追溯。同时,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日常监管,全面提升内控管理效能,推动新时代内控工作深入发展。

  

  

  


原文链接:http://ln.mof.gov.cn/dcyj/202212/t20221228_38607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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