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监管局:多点着力 全面提升会计监督工作效能
时间:2023-03-04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山西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凝聚监管合力,持续提升会计监督工作效能,促进会计管理工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以专项检查为突破口,提高会计监管能力
山西监管局着力探索创新检查方法,积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此作为提升会计监管工作成效的突破口。一是创新工作方法,做好会计信息专项检查。充分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科学汇集分析监管信息,全面了解被监管单位及其关联方基本情况,重点关注财务数据异常变动情况;通过召开视频见面会、线上沟通会,线上调阅财务数据等方式开展检查,增加非现场检查比重,有效提高检查效率。二是拓展检查范围,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力度。综合运用重点人物访谈、服务终端追踪调查、拓展信息获取路径等方式多渠道获取检查佐证资料。通过法律手段,持续增强检查穿透力,严厉查处审计市场恶性竞争、会计审计等违法行为。
二、以中介机构监管为抓手,发挥会计监管引导力
一是转变监管理念,强化日常监管。探索建立中介机构监管台账,实现监管方式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管理转变。通过监管台账,动态掌握被监管单位营业收入、客户分布、报告数量、意见类型等执业情况,了解其执业理念、内部控制、管理模式等;在全面掌握情况基础上,综合评估执业风险,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二是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分类评价监管机制,引导事务所提升市场竞争力。以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为基础,结合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分类评价。通过分类评价,引导中小事务所合理扩张规模,做强做优,充分发挥规模效应,避免低价竞争、恶性竞争,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实现整体提升。
三、以机制建设为纽带,有效凝聚会计监管合力
积极与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处、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沟通协调,有序推进会计监督联合监管各项工作。一是建立日常监管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检查成果通报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通报会计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和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做到信息共享。二是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突出问题,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建立会计监督人才库机制。定期组织省注协人员与我局进行交流,并邀请注协专业人员参加专项检查工作,实现人才共享。
四、以成果利用为依托,持续强化会计监管效力
一是持续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对会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规定整改期限。同时,持续跟踪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促进完善制度漏洞,提升管理水平,真正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目的。二是加强调研分析,发挥监管实效。就会计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尤其针对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提出有操作性的整改意见和有借鉴意义的政策建议。三是推进联合惩治,提升财会监督的威慑力。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将相关信息报送财政部,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通报,提升会计监督威慑力和影响力。对发现的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相关问题,向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通报,进一步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有效提升财会监督威慑力,维护行业秩序和财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原文链接:http://sn.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302/t20230216_38670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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