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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立: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我们的行动

时间:2023-03-04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念和科学方法。财政监管工作一定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以扎实工作成效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一、聚焦“国之大者”,把握监管工作重心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自觉讲政治,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牢牢把握“国之大者”,就是要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坚持从大局看问题、从长远看问题、从战略上看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心怀“国之大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胸怀天下”,充分认识监管局作为财政部派出机构,是推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服务国家战略大局的一个环节,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续强化“财”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发挥好“探头”“哨兵”“参谋”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

  二是注重工作策略,服务战略大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战略是从全局、长远、大势上作出判断和决策。”“策略是在战略指导下为战略服务的。”准确把握战略和策略的辩证统一关系,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既要有从全局着眼的气魄,又要有从小处入手的能力。我们要积极将财政监管工作融入财政主体业务,对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立足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策略,用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保障财政政策和资金落地见效,推动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人民至上”,明确监管工作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此,财政监管工作要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公平与效率、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财政监管新成效推动促进共同富裕早日实现。

  一是确保民生领域有效托底。把确保民生领域财政资金支出效果作为工作重点,以财政资金为主线,以绩效评价为抓手,督促职能部门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实处。其中,要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优化基层教育支出结构,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支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合理调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余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优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结构,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发展长租房市场,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

  二是确保财经秩序和谐稳定。收入分配制度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则是构建合理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财政部门是《会计法》的执法主体,财政监管部门必须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职能作用。要认真履行财会监督职责,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高经营的规范化程度,积极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财税政策,规范各级党政机关的财政收支行为,让财经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三是确保财政资金动态均衡。对于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要紧盯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直达资金的管理绩效,督促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提升均衡性转移支付水平,将省级财力向薄弱地区倾斜,用好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调动地方积极性,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服务于中央宏观政策目标。

  四是确保财政政策精准发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稳定社会预期。财政监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责,督促各级财政部门精准施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工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教育科技、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政策目标群体获益,充分实现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目的。

  三、聚焦“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面对机构改革以来监管局“两个转变”的职能定位和八项职责任务,以及出现的新形势、新矛盾、新问题,我们要坚持自信自立、守正创新、问题导向,以新理念、新方法、新制度推动财政监管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守正创新,转变监管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坚持新职能、新思路、新作为的导向,自觉将财政监管工作由以监督检查业务为主向日常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变、以事后检查为主向事前事中管理为主转变,通过关口前移、及时纠偏,从“治已病”转向“防未病”,创新开展中央驻地单位预算审核、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等工作,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央驻地单位等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积极推动财政监管工作的理念转变和财政监管机构的职能转型。

  二是坚持自信自立,创新监管方式。财政监管工作要善于选好突破口、善于借助外力、善于打破常规,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的前提下,主动探索符合驻地特色和监管实际的工作方法,利用监管效率提升对冲监管工作量增加的影响,切实起到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的财政监管效果。加快推进财政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发财税监管、部门预算监管、中央转移支付监管、金融监管、会计监管等信息化监管模块,实现集数据收集、整理分析、预警研判于一体的实时监控,运用大数据分析不断提高财政监管部门整体科技赋能。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监管制度。通过研究分析国内外发展形势,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准确把握财政监管阶段性工作重点,结合基层财政运行监控、部门预算监管、转移支付监控、财会金融监督等主要财政监管职能,着重强化非税收入、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资产管理、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中央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等监管领域的机制建设,将新发展理念通过财政监管制度形式加以固定,逐步建立符合新发展阶段要求且不断优化改进的财政监管制度,提高财政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新时代召唤新思想,新思想引领新征程。在新时代长征路上,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坚持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团结奋斗,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sd.mof.gov.cn/gzdt/202302/t20230214_38663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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