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论坛

财政部广东监管局:“一体两翼”抓党建 聚焦“两个服务”推动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9-17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广东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财政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局党建工作的意见》,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工作定位,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聚焦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大局,聚焦服务属地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党建业务、聚焦两个服务、兼顾职能转型,以高质量党建推动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双重领导”,着力汇聚常抓不懈的党建合力

  认真落实财政部党组指导和属地地方党委领导协同互促的党建工作框架有关要求,主动向广东省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汇报党建工作成效。党组主要负责人兼任机关党委书记主抓党建,参加2022年度省直中直驻粤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作为代表单位现场述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好”等次。

  明确“党组专题研究安排、年初制定党建要点、每月听取党建汇报、每季研究党建工作、半年组织党建督查、定期调阅党建手册”等6项举措。局党组研究工作必列党建议题,重要会议必讲党建责任,督导检查必看党建落实。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逐步形成理论学习延伸指导、党务知识随时培训、党建手册定期调阅、重大节日廉政提醒等经验做法。

  二、聚焦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大局,以创建“四强”党支部为抓手,推动支部成为完成重大任务的“战斗单元”

  出台《“四强”党支部创建管理办法》,制定《“四强”党支部创建实施方案》,提出“两步走”规划,明确创建标准、管理方式和实施步骤、创建举措。把模范机关创建与“四强”党支部创建充分融合,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锻炼,抓好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铸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在专项检查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临时聘用人员党员激励管理。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任务、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检查、专项债券管理情况核查、中央驻粤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等工作中,以支部为单位组成“战斗单元”,安排每个支部负责一个领域、一个地市或是一类单位,在财政监管重大任务中“冲锋陷阵”、攻坚克难。

  三、聚焦服务属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开展党建共建联学为抓手,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属地落实见效

  一是与财政部办公厅、综合司、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开展党日活动,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在茂名考察路线,实地调研基层乡村振兴生动实践。二是与财政部综合司多次联合开展“广东外贸出口形势及政策建议”专题调研,为完善外贸出口系列政策提供案例支撑。三是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职能服务国家宏观治理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四是与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免税经济专题调研,推动重大财税政策在大湾区更好发挥作用。五是与华南国家植物园联学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建设世界一流植物园。六是与地方财政部门签订党建联建工作方案,多次开展党建联建活动,逐步形成干部联合培养机制,地方财政部门定期选派基层优秀干部到监管局锻炼,监管局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广东财政干部能力提升系列培训。通过党建联建活动,强化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逐步构建“党建联建、业务联动、问题联管”的工作新机制。七是与广东省税务局建立增值税先征后返(退)和留抵退税信息共享机制。八是与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签订《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服务业务执业质量会计监管协作备忘录》《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检查合作指引》,联合监管成效明显。九是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开展党建共建,推动财会监督在属地扎实落地。

  接下来,广东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和对财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为财政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原文链接:http://gd.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309/t20230906_390579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