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监管局:“1+3”工作法强化增发国债资金全流程监管
时间:2024-03-19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财政部宁波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发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运用“1+3”工作法,加强常态化的全流程跟踪监控,盯紧盯牢国债资金和项目,以强有力的财会监督保障增发国债资金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使用。
一、服务一个中心,统一思想认识
增发国债是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是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央财政积极发力,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的应有之义。自财政部部署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工作以来,宁波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站位,自觉从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深刻领会做好国债资金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其作为2024年重点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财政部增发国债监管工作方案要求,从全局层面统筹力量,精心谋划,研究制定具体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监管措施,突出监控重点,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局一盘棋,构建完善监管工作机制
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增强系统观念,建立“主管处室牵头、全局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细化明确处室和相关人员监管职责、监管方法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实落细。畅通局内处室间信息交互,利用局内信息化平台实现监控基础信息共享,其他业务处室结合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及时将日常监管发现的疑点线索移交给牵头处室进行进一步核实,提升协同监管成效。同时,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全面及时了解掌握属地申报国债资金项目基本信息、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造、国债资金分配下达、项目推进进度和国债资金预计使用进度等资金流、项目流、实物量各要素动态情况,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好增发国债资金监督主责,积极配合做好有关资料报送和情况沟通交流工作。
三、依托一个系统,夯实线上监控技术基础
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一是紧盯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国债项目资金监控模块开发进度,及时对接查询权限开放事项,为国债资金全流程动态监控做好充分的技术准备。加强多方数据核验,将从属地发改、财政部门以及项目主管部门获得的增发国债项目基础信息与系统监控模块中的报表数据进行核对,针对发现的不一致情况及时督促修正,提升系统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建立线上监控审核台账,将每个国债项目日常监控责任落实到人,划分项目自身、资金拨付使用、工程建设、绩效管理等四大监控领域,逐条逐项对照监管内容要求开展监控,并在台账中详细记录审核内容和过程、发现问题、整改要求、整改进展等监管全流程,上传现场核证(查)影像资料,确保监管履职全面到位、监管过程可视化可追溯、监管闭环管理不断链。三是加强项目信息挖掘分析,找准监管重点。将获得国债资金额度大、尚未开工、未发行过专项债的项目作为重点监控对象,重点关注未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已开工但工期进度滞后计划安排的项目推进情况,国债资金规模与全年预计工程量不匹配的项目推进情况等,深入核查此类项目国债资金使用合规性,进一步提升监控质效。
四、开展现场核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扎实开展增发国债资金项目现场核证和调研。一是全面掌握地方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主体责任和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落实的实际情况,督促规范开展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传导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有力保障增发国债资金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使用。对于尚在前期准备阶段的项目,督促地方切实加强资源整合,积极保障项目建设需求,根据项目实际合规使用国债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通过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查勘,核实项目单位线上报送的基本信息、投资完成等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掌握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的合规性、工程实际进度和投资完成进度的匹配性,并进一步了解项目全年预计工程量和国债资金具体用途,推动国债资金效益有效发挥。三是结合现场核证掌握情况和项目建设特点,及时梳理总结基建项目容易出问题的领域环节和针对性的监管方法,为提升日常监控质效积累经验,同时也进一步提升监管局在基建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政策水平。
原文链接:http://nb.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403/t20240305_392998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