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监管局:三个“突出”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审核工作
时间:2024-03-31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新疆监管局认真贯彻财政部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绩效,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作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的重要抓手,推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质增效。
一、突出“三强”,让评价基础“牢”起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评价工作“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是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的有力保障。新疆监管局科学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安排,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评价工作落实落细、有序推进。局领导全程跟进工作进展,对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推动,有力提升了审核工作质效。
二是强化政策学习,确保评价方向“准”。在开展评前准备工作时,新疆监管局认真研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要求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培训,准确把握绩效评价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一方面,对指标中的要点、疑点、难点,以电话汇报、书面申请等形式向有关司局请示,吃透政策精神,厘清目标要求,掌握要点方法。另一方面,细化绩效评价审核指标,确保审核标准一致,审核程序规范、审核口径把握精准,审核结果客观准确。
三是强化数据收集,确保评价底数“清”。加强与自治区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沟通,多方收集整理相关数据信息。一方面,拉长时间跨度,对近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数据信息,注重比对和关联。另一方面,丰富数据维度,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执行、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实现三个维度收集整理信息,全面掌握项目开展情况,及早预判问题。
二、突出“三全”,让评价审核“严”起来
一是做到财政资金全流程监控。对资金从预算分配下达环节到最终支付环节进行全流程“复盘”,重点分析资金分配下达时效性,以及管理使用规范性、有效性等情况,确认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分配下拨,是否存在滞留、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做到目标实现全面性把握。一方面,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通过查验相关网站政策公开情况、住建部门项目管理系统、调阅重点项目资料等方式,夯实监管基础。另一方面,督促省级有关部门和被审核地区相关部门逐级压实责任、按照明确分工,如实及时上报数据和相关支持性材料,传导震慑有力的监管压力。
三是做到案头现场全要素审核。采取“案头审核+现场抽查”的方式,结合绩效评价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等指标,逐项案头审核地方自评的真实性与客观性;结合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投资额、项目数量等因素精准选点,选取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的地区和项目开展重点核查,审核招投标及工程资料台账,勘察项目进展,现场调研群众满意度,确保评价审核结果客观实际、有据可撑。
三、突出“三重”,让监管成果“用”起来
一是注重沟通协调,推升项目规范管理。对于审核过程中了解到的基层部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财政部有关司局如实客观地反映,为财政部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评价指标未完成等情况,进一步向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深入分析项目执行偏差导致指标未完成原因,及时向被评价单位反馈,推动项目规范管理,为下一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注重整改完善,推动工作效能提升。密切跟踪绩效评价整改落实情况,发挥就地监管的优势,督促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评价审核过程发现的项目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及时整改,补足项目建设短板弱项。
三是注重借鉴提升,推进政策落实落细。强化结果导向,提炼总结绩效评价工作经验,学习借鉴有关部门和兄弟监管局绩效评价的好做法,积极向财政部、地方政府建言献策,实现监管一个点、振动一条线、规范一个面,助力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政策提质增效。
原文链接:http://xj.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403/t20240328_39317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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