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监管局:全面履行监督主责 构建属地财会监督1544工作体系
时间:2024-05-06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安徽监管局在财会监督工作中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主动落实监管局主责监督责任、督促属地主体落实五大监督责任,探索构建“贯通一个核心要义、协调五大责任主体、聚力四大专项工作、健全四项保障机制”的“1544财会监督工作体系”,开创监管局全面落实属地财会监督职责新局面。
一、坚持系统观念、围绕一个核心要义贯通全盘工作
作为财会监督体系中的主责部门,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会监督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坚持用系统观念前瞻思考、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是找准定位,发挥应有作用。监管局在属地处于承上启下、联通左右的位置,我局找准职责定位,牵头发挥主责监督作用,将财会监督和财政监管工作紧密结合、置于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大势大局中统筹推进,通过财会监督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属地贯彻落实。
二是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监管局是财会监督的“主力军”“突击队”。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用好“尚方宝剑”,聚焦当前属地财经领域重点问题和突出矛盾,准确分析问题成因并及时上报,为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服务,为各部门单位高效履职提供依据,真正发挥好预警和纠偏功能。
三是流程再造,融入闭环链条。以财会监督视角重塑管理流程,在监管业务中构建“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研究型”的闭环,在内部管理中构建“承接、研究、部署、落实、督办、总结、反馈”的闭环,系统落实财会监督要求,将其深度融入财政中心业务和财政监管工作之中。
四是关系重组,构建监管体系。抓好对其他监督主体的牵头、指导和再监督,推动各主体归位尽责,引领财会监督在资源配置、经济运行和社会治理中更加精准发挥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不断提升资金、资产、资源等配置使用效率,在更高层次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精准破题,大兴调查研究。以“事关全局发展、矛盾问题突出、成果高效转化”为标准,结合财会监督要求和属地财政经济特点,认真开展财税政策评估、管理制度研究等工作,精准破解重大财税政策实施中的矛盾问题,提高财会监督深度和精准度。
二、突出牵头主责,协同五大监督主体实现同频共振
在财会监督体系中主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主责监督的财政部门、依责监督的证监等部门、内部监督的各单位、执业监督的中介机构、自律监督的行业协会5大主体各行其责、相互协作、同向发力,共同构建财会监督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联动地方财政部门,落实主责监督。联合安徽省财政厅,共同发挥示范、突破、带动的主体作用,高位推动属地财会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建立全国首个以省长为召集人的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组织领导和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探索主责监督的深度合作,共同制定安徽省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联合印发对安徽辖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合作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联合现场调查等;共同召开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全省财会监督大会,共同传达党中央关于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精神。
二是联动监督主管部门,落实依责监督。进一步优化与税务、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证券监管部门的长效协作机制,完善合作备忘录,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实现数据互传共享。如与税务部门专题会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与安徽省证监局专题调研证券业务中介机构监管与上市公司监管情况等。
三是联动驻皖中央单位,落实内部监督。多措并举助力提升驻皖中央单位的内部监督成效。对海关、税务、气象、出入境等单位开展现场专题督导调研;以财会监督为主线举办驻皖中央预算单位预算财务管理培训班;结合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召开财会监督暨预算编制工作座谈会;制发《关于加强中央驻皖预算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央驻皖金融机构加强财会监督落实情况督导工作的函》,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框架下的预算、财务和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落实内部监督责任,提升管理水平。
四是联动中介机构,落实执业监督。会同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监督的通知》,督促提升执业质量和诚信水平;全年累计赴会计师事务所调研4次、召开会计师事务所座谈会3次、向会计师事务所发放调查问卷136份,形成《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在财会监督中更好发挥作用》专题报告;根据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归纳11类事务所整体层面和19类审计项目层面违规问题,以提示函形式印发省内38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督促自查。
五是联动行业协会主体,落实自律监督。持续密切与省注协、省评协点日常沟通,在此基础上首次尝试在专项工作中加强合作。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吸纳安徽省注协人员参加检查组,各有侧重开展工作,推动行业自律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机结合。
三、强化问题导向,聚力四大专项彰显监督成效
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要举措,我局将财会监督系列专项行动列为全年首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项目,由局党组书记挂帅,顶格落实、最优配置、全力推进,集中全局优势力量确保重点领域监督成果。
一是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既兼顾全面、覆盖所有领域,又有所侧重、穿透分析重点问题和突出矛盾,督促地方立行立改、补齐管理漏洞,着力维护公平统一的财经秩序。在财政收入、违规返税、基层“三保”及财政暂付款等领域,督促地方准确核算财政收支,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使用,确保财政决算信息质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对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以及违规、低效的返税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在减税降费领域,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未严格执行收费减免和缓征政策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和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领域,督促地方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杜绝重复发放、超范围发放问题的发生。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领域,督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交的及时、完整、合规。
二是会计评估监督专项工作。以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为两大抓手,深入被检查单位,对违规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威慑力。会计评估监督异地交叉检查中,发现问题涵盖了检查手册模板中的18个类型,延伸企业检查形成6个典型案例,反映国有企业随意调节政府补助收入、平台公司利用大宗贸易虚增收入、上市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定价等不同类型企业各具代表的特色问题。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检查中,对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细化程度、规范性、收支真实性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非税收入调节财政收入问题等典型案例。
三是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线上+线下”“书面+实地”双向发力,对预算执行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线上紧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非现场动态监控,每月核查范围扩大至1市3县区、十几项资金,在此基础上带线索深入一线基层核实,对于发现的共性普遍问题在市域范围内进行通报宣讲。财政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简报》第4期专题刊登了我局做法,并作为模板印发各地监管局参考借鉴,上半年和10月份专刊又对我局相关做法予以肯定。
四是重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住房保障、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农业农村补贴、乡村振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7项重点民生领域资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省本级和亳州、滁州等地区单位开展抽查,在抽查深度和广度上狠下功夫,重点关注资金分配下达及时性、是否扩大支出范围、是否用于工作经费和机构运转等,通过本次专项行动,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不断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民生资金管理力度,特别是严格按规定发放补贴和加快工程类项目资金支出,形成有效的实物工作量,杜绝挤占挪用问题再次发生,助力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安徽省落地见效。
四、着眼长远目标,健全四项保障措施打造长效机制
通过一体化夯实工作基础,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信息系统、人才队伍四方面入手,形成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工作体系,有力保障全局财会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构建“1+6”财会监督工作体系,成立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统筹谋划全局财会监督专项行动。6个处室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通过专业化、集约化、扁平化工作模式,落实财会监督各项具体工作。
二是持续完善制度保障。在《意见》出台后迅速制定《安徽监管局2023年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用财会监督的系统思维谋划整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2023年共完成14项内部制度的修订,通过建立健全“完善制度—执行监控—考评利用”内控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财会监督内控机制权责明晰、约束有力。
三是统筹推进信息系统。不断深化“互联网+监督”,在用好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的基础上,自主研发收入监控系统、中央驻皖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数字监管平台、转移支付监管程序等,不断拓宽信息数据源、提升数据耦合度、初步构建起财会监督网络,有力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四是不断深化人才建设。加大财会监督人才培养力度,修订推行《财政部安徽监管局鼓励干部职工职称考试办法》,营造浓厚学习氛围,通过专家请进来、学习走出去,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把各层级干部培养成为财会监督行家里手,打造新时代高素质财会监督铁军、尖兵。
原文链接:http://ah.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403/t20240312_39304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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