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4-06-12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海口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0号),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0万元(具体见附件1),主要用于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方面支出。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资金使用情况请按规定及时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附件:1. 项目资金分配表
2. 项目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项目资金分配表 | |||
| | | 单位:万元 |
市县 | 中医医院 康复科建设 | 支出功能 分类科目 | 收入分类科目 |
合计 | 300.00 | ||
海口市 | 300.00 | 2101704-中医 (民族医)药专项 | 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专项名称 |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 |||
市县 | 海口市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300.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300.00 | |||
省级资金 | | |||
年度目标 | 持续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提高中医药重点科室建设水平。2024年项目总金额643,已提前下达343万元,本次下达300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建设数量 | ≥5人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才培养平台建设计划建设数量 | ≥1个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数量 | ≥1个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点学科建设 | ≥2个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建设项目合格率 | ≥85% | |
培训计划完成率 | ≥85% | |||
人才培养合格率 | ≥8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中医药人才技术水平 | 逐步提高 | |
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 | 逐步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培训对象满意度 | ≥90% | |
患者满意度 | ≥85% |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406/82d1c84054ef475c8375e91e0832b4cf.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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