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4-06-27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现下达你市县2024年省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基础养老金补助、缴费补贴和丧葬补助金支出功能科目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代缴保费支出功能科目列“2083001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缴费补贴、丧葬补助金和代缴保费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直达资金”,请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及时下达指标,标注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各市县(区)收到补助资金后,要按规定及时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按要求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请各市县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附件1:2024年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
附件2:2024年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406/13e1df7f540f4b3089ed6bd2b667805a.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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