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发布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4-06-27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相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58号),现下达你市县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一、请你市县根据《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2024年资金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区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

      二、请加强资金管理,不得将资金安排至未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项目,安排单个项目的资金额度不得大于该项目预算控制数,严禁将资金用于《管理办法》禁止的支出。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此次下达的资金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预算表

  附件2: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406/8414afa066b84ec398300f7de1057a71.shtml?ddtab=true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