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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管局:以党建促业务强化联合联动 积极构建民生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联合监管机制

时间:2024-08-07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民生领域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履行中央事项和支出责任的重要体现。鉴于民生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覆盖面广、资金量大、数据信息海量的特点,山西监管局强化与省级财政部门协同合作,以党建促业务,强化联合联动,积极构建民生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联合监管机制。

  一、开展党建联创联建,有效促进联合监管。山西监管局高度重视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积极与山西省财政厅社保处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党建联创联建,强化关于民生领域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方面的党建业务学习,共同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以党建活动为契机,广大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围绕民生资金监管、防控申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促进资金有效监管等方面进行交流,畅谈工作经验及心得体会,深入探讨机关党建、机构监管、财会监管、转移支付监管等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达成建立联合监管、凝聚监管合力的思想共识。

  二、申报全过程监控,提升审核监管质效。在省级财政部门协同配合下,对于连续数年开展的民生领域转移支付资金申报审核,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申报审核,实现全流程监控,覆盖省级申报全过程,包括个人缴费、医疗救助、地方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统筹区内重复比对剔除、各地市数据汇总再到跨统筹区重复比对剔除等省级核查各个环节。期间,山西监管局多次与省级财政和医保局等部门沟通联系,深入调研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变化情况、资金分配、地方资金到位及信息系统上线情况等,剖析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收集地方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对全省情况评估分析的基础上,开展申报数据审核,对可疑数据情况深入核查,提高审核质效。同时,聚焦审核关键环节,对省级重复比对结果进行现场重复验证,确保结果可靠。通过与省级财政联合监管,实现对资金申报的全过程监控。

  三、审核工作提前介入,夯实审核工作基础。对于阶段性、一次性审核任务,如新冠患者救治医疗费用审核工作,在收到财政部文件后,召集省级财政、卫健委、医保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一是共同研究申报资料报送工作,在文件统一要求的数据表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细化新增明细数据表,确保汇总、审核依据充分。二是共同研究从县、市到省的数据申报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三是共同研究省级联审工作要点,明确申报认定范围。四是共同研究报送监管局材料清单,为审核工作夯实基础。通过“四个共同”,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对资金多维度、多层面审核,确保资金申报审核质效。

  四、强化日常沟通反馈,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对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日常监控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与省级财政相关部门沟通反馈,核实问题。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执行进度异常情况及时和省财政厅社保处沟通,并开展核查。对于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发现的典型性问题,以关注函及实地审核等方式开展核查,并及时反馈省财政厅,联合联动督促进一步核实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就发现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查,做到举一反三。通过强化沟通反馈,实现信息互通有无,为联合监管夯实信息基础。

  五、强化监管问题反馈整改,发挥联合联动效能。一是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反馈,明确提出问题整改要求,提升财政监管效能。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审核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并联合报送整改结果。在此机制下,省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积极督促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问题整改,并对整改结果严格把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做到举一反三,并从省级政策制定、督导等方面完善地方机制,提高地方行政运行效能。二是对于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强化问题整改,确保评价工作取得实效。召集省级财政、相关被评价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整改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联合省级财政从资金预算下达、日常项目管理、绩效目标调整、绩效监管、资金使用管理等角度出发提出审核意见,严格把关,充分发挥民生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联合监管效能。


原文链接:http://sn.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408/t20240801_39408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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