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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8-14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做好2025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市县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海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琼财资环规〔2023〕7号)、《省级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琼环科字〔2022〕5号)规定的范围,具体包括: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示范;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入海排污口整治,美丽海湾保护修复;核与辐射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与“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污染防治等。2025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级生态环境储备库中的项目。

  二、申报内容和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市县财政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择优选择1-2个项目申报,于2024年8月31日前联合行文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报送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文本、项目批复、实施方案、年度资金预算、资金申请表、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择优方式确定支持项目,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确定资金安排额度。

  (二)方案编制。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和对应地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应明确细化绩效目标、实施任务、保障机制、年度资金预算以及资金保障等内容。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要科学准确、符合实际,并予以细化、量化描述。项目投资估算要合理合规,筹资渠道、保障措施、管理制度等要切实可行。

  (三)项目入库。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省级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同时,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将项目申报材料及资金预算录入市县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市县财政部门向省财政厅上报,省财政厅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财政项目库。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充分考虑地理条件、气候差异、经济状况,坚持结果导向,与年度重点任务、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实际需求及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相挂钩,加强项目谋划与整合,避免小散项目,鼓励整体立项、一体化推进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申请项目资金要科学合理测算,充分考虑地方财力,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避免过度治理和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单位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确保省级资金下达后第一季度即可开工。

  

  附件: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1日

  附件

  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5年度)

  

  所属专项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省级主管部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省级财政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市县主管部门

  

  市县财政部门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省级资金

  

            市县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

  

  ……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1:

  

   指标2: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

  

   指标2:

  

   ……

  

  ……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408/1d9fd5b588d04718b309ae5c815b5bc4.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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