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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管局:树牢法治思维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

时间:2024-10-09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山西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决策部署,树牢法治思维,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使命,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效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依法履职能力基础

  山西监管局高度重视强化干部政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夯实依法监督制度基础,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刻领会财会监督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全面领导的具体行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多种活动载体,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加强队伍管理,通过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财会监督检查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行政执法培训、选派人员参加法律人才库和公职律师法律业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能力、行政执法专业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能打硬仗、敢打胜仗、忠诚担当的财会监督“铁军”。三是强化机制保障,夯实依法履职法治基础。不断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优化监督方式方法,夯实财会监督履职法治基础。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等内控制度,进一步增强制度完整性和有效性,保障权力依法合规运行。同时,依托财会监督专项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局内各业务板块,因地制宜制定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保财会监督行动取得实效。

  二、贯彻法治理念,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

  山西监管局不断加强财会监督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坚决查处财会违法违规行为,把法治理念贯穿财会监督全过程。一是坚持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坚持运用法治思维防范财政法律风险,是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中,树牢权限思维、程序思维、证据思维,加强与被检查单位沟通,确保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做到主要事实认定清晰、法律依据适用准确,切实提高财会监督质量,提升财会监督公信力和权威性。二是积极担当作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律和管理制度,针对财会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充分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坚持原则、顶住压力,坚决查深查透查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三是严守工作纪律,强化规范用权。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创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定期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强化震慑。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规定,将内部控制嵌入业务流程中,建立“三公开”“廉政回访”“临时党支部”等制度,从制度和监督上堵塞漏洞,强化规范用权及权力监督,确保财会监督检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工作纪律。

  三、坚持系统施治,提升财会监督全过程执法效能

  山西监管局坚持系统施治,打通财会监督与其他执法力量联动、监管成果反馈利用、监督手段创新等环节,持续提升财会监督全过程执法效能。一是加强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原则,统筹整合各方监管及执法资源,强化财会监督工作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同地方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山西省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明确监督检查机制、监管信息共享、成果利用等联合监管具体事项,提升监督效能。二是抓实整改问责结果,强化违纪震慑。深刻认识到只有做好整改问责“后半篇文章”,才能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提高财会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针对重点领域发现的问题,持续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补短板、堵漏洞、强警示,避免屡查屡犯。三是创新监督手段,提升执法质效。坚持守正创新,针对工作中遇到财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深入调研分析,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本领,提升监管实效。如在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检查中,通过收集整理金融业务和财务管理数据,建立监管数据模型,研究分析企业内控管理运行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加强内控管理。


原文链接:http://sn.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409/t20240919_39440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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