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管局:在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中提升“政治三力”
时间:2022-01-19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是财政部监管局承担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阵地、发挥财政政策效能的重要体现。湖北监管局坚持把政治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在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以政治判断力把准转移支付监管方向
要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必须具有敏锐的政治判断力,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监管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是推动监管工作不断往深里走,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湖北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要求各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围绕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开展工作,胸怀“大政”,理好“民财”。在监管工作中,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既能落得下去,更能抽得出来,透过业务工作辨别政治方向、发现政治问题、把握政治逻辑。研究分析做深做透,以问题为导向追根溯源,深入挖掘历史背景,总结提炼共性问题,发现分析苗头性问题,研究提出应对举措建议,为党中央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推动监管工作不断往实里走,充分发挥监督把关作用。第一,制度举措实,先后制定了《财政部湖北监管局预算绩效监管暂行办法》、《财政部湖北监管局绩效评价工作办法》、《财政部湖北监管局专项补贴审核工作办法》,夯实基础、规范管理。第二,工作要求实,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强化沟通协调,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困惑疑问及时作出提醒,为地方和部门提供更及时更有针对性的指导。第三,为民服务实,选择义务教育、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等民生领域开展重点监管,为落实惠民政策、改善人民生活贡献财政力量。此外,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联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相关处室党支部,深入武汉市都市桃源社区,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活动;针对城乡居民参保生存认证滞后、待遇领取不及时等现实问题,深入恩施市白杨坪镇洞下槽村开展政策宣讲和问题调研,协助办理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以政治领悟力把握转移支付监管工作规律
提升对监管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必须具有深厚的政治领悟力,锤炼一身“内功”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所在。因此,必须对党中央精神融会贯通,坚持用党中央精神指导推动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焦政策落实的堵点难点梗阻点。通过深挖细查,破除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拨付藩篱、惠企利民精准发力、打破部门联动门槛阻碍、补齐资金使用绩效短板。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地方财政和主管部门举一反三、立查立改,让监管工作提效增速。通过日常监管,深入思考分析,评估政策执行效果,及时汇报,优化完善相关政策。
二是注重向驻地省委政府领导汇报监管成效。驻地省委政府的支持,有力推动了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伊始,时任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乐成赴湖北监管局调研,听取了我局直达资金监管工作方法和取得成效,并现场观摩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演示,充分肯定了我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为扎实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支持乡村振兴调研工作,形成湖北省中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现状专项调研报告报省政府,获得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并转相关部门研究。
三是强化部门间的协调联动。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逐年扩大,面广、线长、层级多,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及单位,湖北监管局在监管中,第一时间将发现的问题转至相关地方和部门按职责办理。能够立行立改的,要求立即处理整改完毕;短期内难以整改的,协调各方提出工作意见。同时注重与省财政厅的联动监管,对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联合印发《情况通报》,督促地方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执行监控、提升工作质量,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以政治执行力拓宽监管工作维度
不断拓宽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的维度,必须具有果决的政治执行力,成为行家里手是做好监管工作的潜力所在。要以提升发现能力为基础,全面磨炼政策把关能力、文稿起草能力、研究领悟能力、贯彻落实能力,推动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在“时”上下功夫。在监管工作中,做到“两看”:一看省级及以下财政部门对转移支付分配下达的时间是否合理,是否超过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弱化了政策举措的指导性时效性;二看资金使用进度是否合理,防范转移支付资金滞留在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未真正发挥作用。
二是准确识别问题本质,在“度”上下功夫。在监管工作中,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一方面不“大事化小”,对突破政策红线、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等实质性问题绝不放过。随着基层工作规范程度的提升,各类问题越来越隐蔽,识别难度越来越大,必须有“火眼金睛”填“坑”排“雷”。另一方面也不能“小题大做”,避免对一些总体上符合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细节问题“上纲上线”,以整改规范为主,注意保护地方部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三是准确把握资金绩效,在“效”上下功夫。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重在落实,发挥资金绩效惠企利民是关键,推动经济发展是核心。2021年,湖北监管局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等多项民生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与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第三方评价机构同步推进,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调研等形式开展工作,推动政策落地生效。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实地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勘察项目现场,形成“齐抓共管同监督”的良好态势。
原文链接:http://hb.mof.gov.cn/gzdt2019/caizhengjiancha/202112/t20211221_37765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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